2018年云南德宏州委組織部公益性崗位招聘5人公告
來源:德宏州人力資源市場
2018-02-05 14:42:59
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根據相關規定,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崗位
(一)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德宏州戶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亂紀行為;
3.具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計算機操作技術,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中共黨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應聘人員應是應屆或往屆大學畢業生,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報名:
(1)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2)德宏州建檔立卡戶子女;
(3)就業困難或零就業家庭子女;
(4)下崗失業人員家庭子女。
(二)招聘崗位
辦公室、研究室、組織一科、遠程辦、黨建辦各1名。實行統一招聘,根據擬聘用人員的特點特長再進行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2月22至28日(星期天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干部一科(芒市芒罕路2號)。
3.報名材料。報名時,應聘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黨員證明材料;③《公益性崗位就業報名登記表》1份(到所在社區填表并簽署報考意見);④提供符合招聘條件第8條的相關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核實,審核是否符合報名的資格條件。
(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能力水平。
(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等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四)考察。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重點是了解掌握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如出現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五)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
(六)公示。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文本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
(二)聘用合同一年一簽,首次聘用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聘用合同期滿,根據雙方需要繼續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意后,可繼續聘用,但最長不能超過3年。
(三)聘用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變更或者解除聘用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四)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未經批準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2.患病或者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應當解除聘用合同:
1.經試用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不遵守用人單位紀律或因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約定工作職責的;
3.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
4.有嚴重違法行為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或者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員可以單方面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依法服務兵役的;
3.聘用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
4.未依法為臨聘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
5.法律、法規規定或者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期間待遇
(一)除政府對公益性崗位的補貼外,聘用單位給予適當生活補助,使公益崗位人員每月的補貼達3000元。試用期間的待遇為每人每月1400元,聘用單位不給予補助。
(二)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聘用人員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聘用人員參照機關公務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
五、聘用期間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的重要依據。凡合同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續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在聘期內,其黨組織關系需轉到聘用單位。
六、組織實施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州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協同開展。
(二)應聘人員應對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及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2998081 (州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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