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無錫鵝湖鎮招聘學校輔助人員公告
2018年鵝湖鎮公開招聘簡章
因我鎮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校輔助人員數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以及招聘條件
詳見《2018年鵝湖鎮招聘職位需求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分公開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開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報名地點設在鵝湖鎮黨政辦公室(組織)(鎮政府三樓313辦公室),聯系人:戴燕華、吳斌,聯系電話:0510-88740719。
2、報考者需隨帶近期免冠1寸照2張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工作證明等證件及相關資質證明(如:會計從業資格證等)到鵝湖鎮黨政辦公室(組織)(鎮政府三樓313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同時填寫《鵝湖鎮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
3、鎮黨政辦公室(組織)對有關情況進行初審。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符合招錄條件的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欄公布。
(二)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符合招錄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政審。
根據面試成績分別按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政審。如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四)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政審情況,對擬招聘人選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內,可以向黨政辦公室(組織)反映問題。對查實不適合招聘的,按照程序進行調整。
三、聘用辦法
對體檢、政審合格者,按相關管理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崗位統一安排。錄用人員均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轉正后享受所在單位同等人員待遇。
四、相關要求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如若發現學歷、戶籍、年齡等造假,經核實后,將一律取消招錄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鵝湖鎮招聘的任意工作崗位,由此帶來的責任自負。報名者一旦被錄取,須按規定時間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本簡章由鵝湖鎮黨政辦公室(組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