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特設崗位每個聘期一般不超過五年
來源:大眾日報
2018-02-05 09:13:47
原標題:山東明確事業單位特設崗位 引進緊缺高層次創新人才
近日,省人社廳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使用辦法(試行)》,進一步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更好地促進和服務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和使用?!掇k法》從2017年12月27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特設崗位是經核準設置的非常設工作崗位,主要用于根據事業發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項目、階段性任務中,引進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創新人才。
特設崗位在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設置,主要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類別中的主系列設置。根據教育、科研、醫療衛生、農業等產學研領域特殊需要,也可以在為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提供輔助支撐的輔助系列或主要技術工工勤技能崗位中少量設置,但需從嚴設置。事業單位相應常設崗位有空缺的,不得申請設置特設崗位。
《辦法》同時明確了事業單位設置特設崗位的三種情形:引進事業發展急需的海內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專門人才及其團隊的;開展國內外項目合作,或者承擔國家、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研究項目與課題,本單位工作崗位和人員無法滿足工作需要,需聘用知名專家、學者聯合攻關1年以上的;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確需設置的。
特設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根據《辦法》,事業單位在專業技術崗位類別中設置的特設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本單位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總數的5%,且最多不超過50個。事業單位在輔助系列專業技術崗位、技術工工勤技能崗位類別中設置的特設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經核準的本單位輔助系列專業技術崗位總量或技術工崗位總量的2.5%,且最多不超過10個。
《辦法》明確,特設崗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省屬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申請設置四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或者工勤技能一級崗位;設區的市、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可申請設置七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或者工勤技能二級及以上崗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鄉鎮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上崗位或者工勤技能三級及以上崗位。
在設置程序方面,《辦法》規定,具備設置特設崗位條件的,由事業單位提出申請,明確擬設置的具體崗位和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應通過公開招聘產生。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可優化招聘流程,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
特設崗位人員如何聘用?《辦法》規定,特設崗位實行聘期管理。經批準設置的特設崗位每個聘期一般不超過5年,因工作任務未按期完成需要延長的,須按規定程序經審核備案部門同意后,可適當延長聘用期限,但最多不超過3年?!掇k法》規定,特設崗位人員聘期屆滿,其與該事業單位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后,留在該事業單位繼續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將其聘用至相應常設崗位。
在福利待遇方面,《辦法》明確,特設崗位所聘人員根據所聘崗位等級執行相應工資福利待遇,參加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屬于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經有關部門批準,也可實行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靈活分配方式。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