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恩施宣恩縣水利水產局遴選公告
2018年恩施宣恩縣水利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宣恩縣水利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宣恩縣內鄉(鎮)八大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及名額(共8人)
縣水土保持局工作人員1名;
縣水利規費征收管理站工作人員2名;
縣水政監察大隊工作人員3名;
縣水利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工作人員1名;
縣官千水庫水源建設工程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以上遴選人員,若屬專技人員且符合專技崗位聘用條件的,在單位空崗內競聘上崗。如果專技崗位沒有空崗,原已聘為高級崗位的,保留專技7級待遇;原已聘為中級崗位的,保留10級待遇。不符合專技崗位聘用條件的,崗位聘用在專技13級或管理10級。
各崗位的條件要求詳見《宣恩縣水利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及對象
宣恩縣內鄉(鎮)八大中心工作人員。
三、遴選工作人員的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竟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四、遴選條件
(一)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參加工作人員除外);
4.具有遴選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50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中專(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遴選范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的;
5.遴選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一)方案報批
由縣水利水產局制定所屬事業單位遴選工作人員的方案,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考者攜帶《宣恩縣水利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所在單位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身份及允許報考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兩張1寸近期登記照于2018 年2月1日至5日到縣水利水產局辦公室報名。
縣水利水產局對照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
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報考比例的,經局黨組研究同意,報縣人社局備案后,可降低比例開考。
(三)能力測試
1.能力測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能力測試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滿分為100分,考生的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滿分為100分。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放棄面試的,面試人員按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縣水利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遴選工作實行統招統分,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由本人挑選單位。
(四)體檢
體檢由縣水利水產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按1:1的比例進行操作。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五)考察
采取等額考察的方式進行,由縣水利水產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情況,突出品德修養,注重工作業績。
若因體檢或考察環節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的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宣恩縣水利水產局根據體檢、考察和遴選職位要求,召開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研究決定擬遴選人員,報人社局備案。并將人員名單在中國.宣恩網、云上宣恩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證不屬實的相關人員辦理正式調動和任職手續。若因公示后不能遴選而缺額的,按考生的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咨詢電話:0718-5833211
附件1:《宣恩縣水利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宣恩縣水利水產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