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龍江齊齊哈爾訥河市河長制辦公室招聘公告
訥河市河長制辦公室關于招聘河長制社會義務監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河長制工作,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體系,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改進工作作風,根據《訥河市河長督察制度和監督制度實施方案》(訥辦發〔2017〕1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聘請河長制社會監督員,全市公開聘請河長制工作義務監督員,參與全市河長制監督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請對象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在我市生活或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聘請條件
(一)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有較強的正義感和責任心;能自覺做到廉潔自律,保守秘密,認真執行有關規章制度。
(二)具有一定的水生態環境保護常識,了解基本的水務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關注水務事業,熱心水生態環境保護事業,敢于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作斗爭。
(三)具有一定的參政議政能力,且有一定時間和精力參加監督活動,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能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掌握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本人自愿,樂于奉獻,不計報酬。
三、聘請程序
(一)申請報名。申請方式可采取個人自愿與單位推薦形式,報名需填寫訥河市河長制社會監督員申請表,經單位簽注推薦意見(可到訥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電子版),于2017年2月8日前交市河長辦,報名聯系人:黃立武,傳真:3381774,QQ:530707124。
(二)考察審核。市河長辦將組織工作人員對各單位推薦人員進行審查,確定名單并進行公示。
(三)頒發證書。對公示無異議者,由市河長辦頒發統一的聘用證書。
四、工作職責
(一)檢舉水環境污染和破壞水環境的違法行為。
(二)每月定期對監督范圍內河道(段)的治理和管理效果進行監督評價,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排污、傾倒垃圾、圍墾、破壞管理設施等有關情況及時上報。
(三)對全市河長辦工作人員作風紀律和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四)協助和參與宣傳河長制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環保知識,收集、了解人民群眾對河長制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五)按時填報河道水生態環境社會監督評價表,并于每月定期通過微信、QQ、郵件等方式反饋至市河長辦。
五、社會監督員管理
(一)聘請后,在市級主要媒體上公示,并由河長辦明確專人負責日常聯絡和工作聯系。
(二)社會監督員所行使的職責為公民自愿的社會義務工作,不屬于勞動合同范疇。
(三)社會監督員聘期為2年,到期后視工作情況可續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宜繼續履行職責時,經研究同意后,可提前解聘。
(四)社會監督員對水生態環境監督工作由市河長辦負責指導和培訓。
(五)聘期內,未履行社會監督員工作職責的,市河長辦可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對社會監督員提前解聘。
六、相關要求
(一)正確行使權利,認真履行職責,嚴禁私自透露評議活動的有關內容。
(二)清正廉潔,不以社會監督員的身份謀取私利,自覺維護社會監督員的良好形象。
(三)履行監督職責時應主動出示社會監督員證,此證件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