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龍江綏化安達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公告
安達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7年公開招聘協管員補充方案
安達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7年公開招聘協管員方案》于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在安達電視臺公示,截止報名結束日,報名人數與所招聘崗位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現將補充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此次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30人,全部為男性。具體崗位為:城市管理協管人員。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生。
4、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男性身高在173厘米以上,體重100公斤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5、安達戶籍。
(二)具體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
4、本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5、其他不適合擔任城市管理協管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驟
(一)資格審查: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按下列程序進行資格審查。
1、畢業證書、年齡等方面審查。
2、身體條件審查及測試。對報名者身高、體重、視力等方面進行測試。
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數額時,符合條件人員直接進入考核環節,如報名人數達到開考比例按原方案執行。
(二)考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政審小組,到被政審人員戶口所在地進行政審。體檢參照招考公務員的標準和辦法執行。擬聘用人員在安達市電視臺進行為期3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參加崗位前培訓。、
(三)崗前培訓:由城管執法局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期滿后進行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聘用。
(四)聘用:由人社局、城管執法局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就業合同,合同期為三年(含試用期兩個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經考核合格的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可以續簽合同。
四、待遇保障
1、協管人員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1300元。
2、“四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應繳部分由市財政承擔,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承擔。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0日至1月24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安達市城管執法局三樓局機關辦公室。
3、報名材料:只接待現場報名。報名時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親自填寫《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報名登記表》、《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政審登記表》。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招聘協管人員工作領導組織,組長由市委常委、副市長王頂擔任,副組長由城管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洪偉、人社局黨委書記、局長齊衛星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管執法局,負責招聘相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親屬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關系等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嚴格招聘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收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格招聘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須嚴格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招聘方案解釋權由城管執法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