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海洋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2018年福建海洋研究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福建海洋研究所位于福建省廈門市,是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直屬的公益型綜合性海洋科學研究開發機構,主要從事臺灣海峽區域海洋學、海洋生物、近海環境、港口工程、海水增養技術、水產養殖新品種的培育等研究。
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前。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以下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科技廳網站(www.fjkjt.gov.cn)、
福建海洋研究所網站(www.fjio.net)。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28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到福建海洋研究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福建海洋研究所應聘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2017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信網證明材料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海洋研究所人事科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辦法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即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福建海洋研究所人事科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等信息,請關注福建海洋研究所網站(www.fjio.net)。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考核、體檢人選。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待遇
正式辦理聘用手續的工作人員,其在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海山路30號(郵編:361013)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592-6010622
郵箱:ltf0513@163.com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海洋研究所和福建省科技廳人事處共同組織實施。福建海洋研究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并接受駐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福建海洋研究所接受投訴舉報電話:0592-5625389;
省科技廳人事處受理投訴舉報電話:0591-87881587;
駐省科技廳紀檢組監察室受理投訴舉報電話:0591-87882538。
招聘崗位及要求.docx
福建海洋研究所應聘報名登記表.doc
福建海洋研究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