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長春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號)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長辦發〔2015〕9號)文件,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將長春市信用信息服務中心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長春市事業單位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單位為長春市信用信息服務中心,擬招聘副主任1名(副處級)。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8年長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德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9日至2000年1月9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1月9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研究生專業目錄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2018年1月9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報考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網站上統一發布: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5日至1月16日每天9時至16時
報名地點:長春市人民政府1737辦公室
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須在要求的報名時間內至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近期6個月內彩色免冠小二寸正面證件照3張;《2018年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與擬報考崗位專業相符的學歷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除需要提供規定材料外,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其他條件的相關證明。
(三)面試
招聘面試工作由長春市金融辦組織實施;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整個面試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1、時間及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長春市金融辦確定并通知。
2、面試人選確定:本次招聘采取免筆試直接面試的形式進行,按實際人數組織考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官方網站上進行公布。低于合格線的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4、擬聘人選的確定: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長春市金融辦負責。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者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長春市金融辦將擬聘人選名單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辦理聘用手續前有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招聘單位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過程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并追究責任。
2、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表,不可錯填信息,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如考生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長春市金融辦聯系。
3、本次招聘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4、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辦任何培訓班。
5、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
6、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及電子郵箱的準確,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7、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官方網站為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ccrs.gov.cn),有關公開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0431-88777643
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0431-89874575、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考核培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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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長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