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公安消防總隊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20名公告
來源:福建省消防總隊接收地方大學生專欄
2018-01-05 08:34:23
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2018年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簡章
一、福建省消防總隊簡況
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是一支擔負著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任務的公安現役部隊。總隊在全省9個地級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設支隊,縣市區設大隊和中隊。多年來,全省消防部隊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社會各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與配合下,開拓進取、創新作為,為福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為建設"平安福建"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接收條件
(一)政治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志愿獻身消防事業,服從組織分配,必須是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
(二)學業條件
1、主要接收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應屆畢業生(2018年畢業),以本科生為主,不含往屆生、預科生、體育單招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畢業生,不含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不含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大學、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成績均為優良。不接收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不接收結業生、肄業生、未獲得學位的畢業生,不接收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的畢業生以及在校期間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處分的畢業生。
3、接收對象必須參加公安部統一組織的知識能力考試,并通過我總隊組織的體檢、面試、體能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和政審考察。
(三)年齡和身體條件
1、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4周歲(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9周歲(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4周歲(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學制5年的本科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三、接收專業
注意:本科畢業生所學專業必須與接收專業完全相符,且一字不差;碩士研究生在本科就讀期間所學專業必須與接收專業完全相符,一字不差,并且研究生期間所學專業必須與本科期間所學專業方向一致。
四、接收原則
為確保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確定接收對象以公安部統一組織的知識能力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結合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心理測試和政治審查等情況,按照接收計劃、專業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五、注意事項
報名網址:福建省消防服務大廳(http://www.fjxf.gov.cn/xiaofang/)接收地方大學生專欄或直接通過(http://218.66.59.19:8080/bm/)地址報名。所有報名者都必須通過網站報名,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并按照網站上相關要求,打印簡歷封面,附上相關材料,郵寄到福建省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全國公安現役部隊(邊防、消防、警衛)范圍內,每人限報一個單位,重復報名者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環西路196號 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郵編:350003
聯系人:林干事 聯系電話:0591- 87089225
投遞簡歷須包含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查),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1、新生錄取名冊(在學校檔案館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3、最新成績單(必須能體現補考重修標識的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印章);
4、自薦材料以及可以反映大學期間學習表現情況的獎勵、證明、證書等;
5、身份證復印件。
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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