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物資學院教授、副教授崗位招聘公告
北京物資學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為特色,以經濟學科為基礎,以管理學科為主干,經濟學、管理學、理學、工學、文學、法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北京市屬普通高等院校。1980年建校,先后隸屬于國家物資總局、物資部、國內貿易部,1998年10月劃歸北京市管理。幾十年來,學校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流通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尤其在物流、證券期貨等行業中,享有較高社會聲譽。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將2018年人才招聘(教授、副教授崗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學校工作紀律;
3.身心健康,能勝任高校教學、科研等工作任務要求;
4.應聘人員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本科,應聘時已經取得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系列的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具有履行應聘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同時,能夠達到北京物資學院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標準;
5. 應聘副教授崗位人員應為北京常住戶籍(不含在校生集體戶口),且人事關系在京;
6. 應聘人員應符合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回避制度要求;
7.各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北京物資學院2018年教授副教授崗位招聘計劃”。
二、招聘程序
(一)接收簡歷
自公告之日起接收簡歷,應聘者請將簡歷投遞到附件中各崗位聯系人郵箱,每人限應聘1個崗位。簡歷投遞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學院考察遴選
我校各崗位需求部門對應聘者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組織面試等考察環節。崗位需求部門依據考察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報學校人才工作委員會審議,如果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的競爭比例,則按照實際入圍人數報學校人才工作委員會審議。
(三)學校人才工作委員會審議
學校人才工作委員會綜合評估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與崗位的匹配度、學術能力和培養潛力等方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四)政審、體檢
學校組織政審、體檢工作。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校長辦公會審定與公示
學校將考核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上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并在學校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三、其他說明
(一)服務期限和聘用人員待遇
學校與擬聘用人員約定服務期限。擬聘用人員經學校教師評聘委員會認定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聘任的崗位等級后,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相關規定兌現待遇。擬聘用教授崗位人員,如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落戶政策,學校協助申請。
(二)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必須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人事處聯系人:袁老師;電話:010-60515992;郵箱:rsc@bwu.edu.cn
北京物資學院人事處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