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普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站(所)電化教育館招聘公告
來源:普洱市人民政府網
2018-01-02 10:30:27
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站(所)電化教育館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普洱市教育局所屬電化教育館承擔著統籌規劃、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應用及設備配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及《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上報2018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2017〕第28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同意,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所屬電化教育館公開招聘1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各類重點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的本科生及以上。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畢業的非全日制畢業生;
3.普通高校畢業的非應屆畢業生;
4.2017年12月31前已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5.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人員。
二、招聘崗位
普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計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人,專業要求為教育技術學、計算機網絡教育、計算機科學現代教育技術學。
三、報名方式及審核
(一)招聘采取現場和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
時間及地點:
2018年1月9日(周二)上午9:00,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同析4號樓304教室。
2.網絡報名
如所需專業人員招聘不足,剩余崗位則進行網絡報名,并根據網絡報名情況重新確定時間進行考核。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現場報名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報名郵箱為:普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simdjg@126.com),網絡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日。
請報考人員將相關信息及簡歷投到普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的報名郵箱。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等原件的審核,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提供相關簡歷。因個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簡歷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審核方式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
2018年7月畢業后報考人必須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審核。審核先由各用人單位初審,普洱市教育局復審。
(三)資格審核解釋權:由普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四、公開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開招聘采取面試、試講和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報名
1.由普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安排專人收取應聘人員的推薦材料、本人簡歷及相關信息。
2專家考核小組根據報名人員的推薦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和試講。試講內容由專家考核小組指定。
3.面試和試講時間:15分鐘以內,實際操作適具體情況定。
4.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屆時由普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通知資格審核進行面試的人員。
5.面試、試講及實際操作結束后,由專家考核小組確定候選人,簽訂三方協議(含補充協議)。
(三)網絡報名:請報考人員將相關信息及簡歷投到普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的報名郵箱。根據網絡報名情況確定時間進行考核。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現場報名的方法和程序進行。
五、考核和體檢
簽訂三方協議(含補充協議)人員畢業后,等額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的人選,考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考核
報考人員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由用人單位及市教育局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相關證件及學籍檔案,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核,無異議后進入體檢。
(二)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用人單位組織到普洱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六、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指2016年、2017年、2018年畢業的學生。
(二)聯系電話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 0879—2122624
(三)查詢網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2.三方協議書(含補充協議)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聘用人員上崗后,享受在職在編教師待遇。
4.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5.有下列情形的,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試講、實際操作或簽訂三方協議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七、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教育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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