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洛寧縣事業單位選調70人公告
來源:洛寧人力資源網
2018-01-02 08:31:37
洛寧縣2018年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激發干部工作活力,提升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力和素質,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事業單位在崗在職差供和自收自支人員中選調一批財政全供事業人員充實到鄉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聘用優秀人員充實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崗位。
二、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70名財政全供事業人員。具體選調崗位及計劃見《洛寧縣2018年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選調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
本次選調對象為納入洛寧縣人事管理的差供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教育系統和衛計委系統的醫院工作人員除外)。
(二)選調資格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12月31日),出生日期均以有效身份證日期為準;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電大、夜大、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函授等五大畢業生和省委黨校承認的黨校學歷);
3.在崗在職;
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政治可靠,思想進步,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6.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7.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3.在事業單位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4.洛寧縣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在編在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資格初審
應聘者在洛寧縣人才網“最新公告”板塊《洛寧縣2018年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中自行下載并填寫《洛寧縣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并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由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報送至縣人社局人事股審核。
2018年1月5日至6日,單位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基本情況在本單位公示。
(二)現場報名
應聘者通過預報名程序后,需進一步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1.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月7日至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現場報名地點:洛寧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縣汽車站斜對面)。
3. 報名方法: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提交已審核通過的《報名表》原件,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附報名表之后):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張;
(3)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打印的電子注冊備案登記表,無學歷認證報告或無學信網打印的電子注冊備案登記表的需提供學籍檔案;
(4)報名費30元。
4.擬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選調計劃。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具有不得報考情形之一和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為一套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
2.筆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
3.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在洛寧縣人才網(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版塊予以公示。
(四)面試
1.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評委根據考生面試情況現場打分,分數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由評委所打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
3.對于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聘用計劃的招聘崗位人數形不成競爭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其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對于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大于聘用計劃的招聘崗位,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生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將通過洛寧人力資源網予以公布。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照學歷層次、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員。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 的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核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現、工作表現和道德品質。
體檢和考核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因體檢、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選崗
擬選調人員采取按總成績選崗方式選擇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由考生選擇具體崗位)。本次選調,應聘者只能選擇1個崗位,選擇崗位一經確認,不允許更改崗位。
(九)聘用
1.選崗后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2.選調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十)聘用期間的管理
1.聘用人員初次聘用期5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聘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恢復原編制性質。
2.聘用人員五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調動工作崗位。
五、紀律要求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定向選調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考核,擇優聘用。整個選調工作做到“六公開”,即選調政策公開、選調計劃公開、選調條件公開、選調程序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整個選調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選調,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體檢、考核等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選調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研究后進行調整或補充。本公告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9-66268620
0379-66281010(報名期間咨詢)
附件2:洛寧縣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洛寧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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