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揚州邗江公證處招聘公證員助理簡章
揚州市邗江公證處招聘公證員助理簡章
為適應公證事業的發展和需要,揚州市邗江公證處公開招聘公證員助理。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公證員助理3名。要求具有法律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且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服從工作安排;
3、有較強的溝通與協調能力,勤于思考,善于學習,愛崗敬業,有責任感,重團隊精神,工作耐心細致;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等軟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曾被單位辭退或者開除的;
3、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中曾有被判處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有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的;
5、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構成回避關系的。
四、薪酬待遇
1、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邗江公證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聘期5年。勞動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2、公證員助理實習期間,每月工資4000元,另加績效獎金;根據《公證法》“在公證機構實習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并在公證機構實習一年以上,經考核合格”的要求,取得公證員資格后,執行初級公證員工資標準。享受公證員的職務工資及績效獎金待遇。
3、被聘用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存有其他人事關系,在簽約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后由公證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五、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法律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成績單)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張,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報名時間:該招聘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止。每個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揚州市邗江公證處(揚州市文匯西路233號邗江司法局二樓)。聯系人:李廣陵;聯系電話:18012135099、0514-87786081。
(二)考核
應聘人員經面試合格后由揚州市邗江公證處通知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即進入試用階段,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由邗江公證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六、本招聘簡章由揚州市邗江公證處負責解釋。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