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地質局編制招聘40人公告
2017年海南省地質局編制招聘公告(40人)
為適應我局業務發展需要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規定,結合編制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方案制定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海南省地質局(海南省海洋地質調查局)是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事業單位,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13家,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9家。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專業、學歷、人數(詳見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年齡一般為35周歲以下,個別崗位放寬至40周歲以下;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條件,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社會失信人員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和其他規定不宜報考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省地質局門戶網站均有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01月08日至01月12日。本次報名僅接受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可通過海南省地質局門戶網站下載《海南省地質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附件二)進行填寫,并按所報崗位要求,將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明、報考專業方向證明和工作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等)等有關材料以附件形式,與《報名表》一起發送至hndikan@sina.com郵箱。
(三)資格審查
1.時間:2018年1月13日至1月17日
2.審查內容:招聘辦公室對應聘人員《海南省地質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證明、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真實性進行核實。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經審查通過的在省地質局網站上公示考試人員名單。
3.本次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年齡計算截止日期和工作經歷截止日期均為2017年12月31日。
(四)考試
1.筆 試: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包含專業性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2.面 試:面試考官實行7人制。
3.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規定
(1)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按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確定崗位名次高低(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結束后由我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應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人數,并將應聘該崗位的人員調劑至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崗位進行考試。調劑優先考慮為相同或相近專業崗位,其次考慮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考慮專業崗位和單位性質后仍不能滿足開考條件的,統一將其納入該專業對口的二級專業目錄分類中進行考試。二級專業目錄參考《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崗位的招聘人數和進入面試人數比例不低于1:2。未達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如入圍面試人數不到1:2的,以實際合格人數為準。
考試成績在海南省地質局網站上公布。
(五)考核。考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高低確定名次排序,按1:1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考核對象,在綜合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的情況下,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考慮。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情況。考核不通過的,該崗位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根據考試結果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結果將在海南省地質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若應聘人員體檢不符合要求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在海南省地質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招聘人員待遇和管理
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標準執行。
六、招聘紀律與監督
此次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嚴格按工作方案實施,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工作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招聘工作監督舉報電話:66862984
招聘辦公室電話:66823120、66827502
附件二:海南省地質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海南省地質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