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招聘公告
2017年海南省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強化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因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需要,現決定招聘5名專業森林消防工作人員,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3.堅持依據《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和管理規范》有關規定實施。
二、招聘名額及對象:
專業森林消防隊隊員5名
三、薪酬福利待遇:¥2300元/月(含個人應繳五項保險費及公積金部分),4-10月份按國家法律相關規定發放高溫補貼,購買人身意外險,提供食宿。
四、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工作細心,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愿意從事森林消防工作;
2.男性,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7日后出生);
3.退伍軍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4.有較好的文字駕馭能力,能熟練使用電腦辦公軟件;
5.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吸毒史,無違反計劃生育行為;
6.本崗位需要值夜班,有一定的工作強度;
7.如條件優異者可適當放寬報名條件及資格。
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各類刑事處罰的;
2.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
3.公安、檢察部門正在立案偵查和紀檢、監察部門正在立案審查;
4.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
5.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
6.服務年限不滿(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從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9.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應聘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考試(筆試、面試)、公示、體檢、簽約七個環節。 為了保證招聘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招聘全程信息通過市林業局官方網站公布,請考生們隨時關注。
(一)公開報名
1.地點:海口市秀英區長濱路9號市政府辦公區17幢北樓5002室。
2.時間: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班時間,過期恕不接受報名。(上班時間8:30-12:00,13:30-17:00)
3.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其他若有獲獎證書或駕考等可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提交;
(3)有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張。
4.要求:
(1)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考生應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5.資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謝絕報名;
6.聯系電話:0898-68724006
7.投訴監督電話:0898-68724516
(二)資格審查
應聘者遞交簡歷及相關材料后,由招聘工作監督小組組織人員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公開招聘職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資格審查通過的,在海口市林業局網站公布,并通知發放準考證。
(三)體能測試
體能考核主要考核報考者的身體素質及適應森林防火工作的體能要求。具體考核項目主要包括三千米跑、引體向上、俯臥撐等項目,分值100分,占總成績50%。
體能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將在海口市林業局網站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筆試分數占30%,面試分數占20%,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字。
1.筆試:根據考生體能測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同時參加資格復查。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答卷時間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考試內容及范圍:森林防火業務知識等,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測試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具體時間和地點在海口市林業局網站公布,考生需持有效證件參加面試。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組織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證原件,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準予參加面試。
(六)體檢。統一組織安排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報考者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海口市林業局網站公布,公示期三天。
(七)簽約。體檢合格人員經過公示無疑義后,將與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六、監督檢查
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對群眾和考生的檢舉、申訴和控告,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舉報電話:687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