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宿遷公安局招聘13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特勤)簡章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宿遷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特勤)13名(詳見附件1),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1、具有宿遷市戶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中共黨員,高中或同等以上學歷;
3、聽黨指揮,服從命令,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4、自愿從事特勤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適應夜班值守、不定時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5、男性年齡在20至35周歲(1982年12月20日至1997年12月20日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年齡在20至30周歲(1987年12月20日至1997年12月20日出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6、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重聽、色盲、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無傳染性疾病,體能、心理素質較好;
8、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優(yōu)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二、招錄程序
(一)報名
報名者登錄“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hrss.gov.cn/)”“公示公告”欄或“宿遷公安”(http://ga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欄自行下載打印《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特勤)報名表》(詳見附件2),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
2017年12月25日至27日,早上9:00—11:00、下午3:00—5:00,請報名者攜帶報名登記表及身份證、畢業(yè)證、黨員證(黨員證丟失的須鄉(xiāng)鎮(zhèn)以上黨組織開具證明材料)、退伍證等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背面署名),到宿遷市公安局東門值班室現場報名,經工作人員同意后加入招錄微信。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審核報名者的資格條件。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之后環(huán)節(jié)。
(三)體能測評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體能測評。男子項目為:1000米跑、1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女子項目為:800米跑、100米跑、仰臥起坐、立定跳遠。按照“體能測評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進行評分,四項平均分為體能測評成績。體能測評成績未達60分的為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筆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參加筆試,筆試總分100分。按照招錄計劃1:2比例,按體能測評成績從高到底順序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應知應會基礎知識,主要包括計算機應用知識、法律法規(guī)常識、文字綜合、歷史地理、宿遷市情、對公安及輔警工作的認識理解等。
(五)體檢
按照體能測評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折算累加確定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崗位招錄計劃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崗位特殊標準。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審不合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和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不適合從事特勤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錄用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在有關網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市公安局與被錄用人員簽訂3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用人部門與被錄用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辦理錄用手續(xù),未能解除或隱瞞實情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不適應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間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視情納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
三、管理及待遇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崗,薪酬待遇按照《宿遷市輔警人員管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月工資性收入3600元左右,繳納“五險一金”。
四、其他事項
有關環(huán)節(jié)實有人數不足比例的以實有人數計,遞補由市公安局根據需要進行。
體能測評、筆試、體檢等工作安排通過“宿遷公安”(http://gaj.suqian.gov.cn/)發(fā)布,并通過招錄微信通知考生,凡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參加有關環(huán)節(jié)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確保招錄工作公正有序,保證錄用人員素質能力,本次招錄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堅決杜絕各類不正之風。招錄過程中,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
招錄咨詢電話:0527-84352046,15162915185,15050950555
聯(lián)系人:肖警官莊警官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公安局0527-84352041
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特勤)計劃表.doc
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特勤)報名表.doc
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錄體能測評評分標準.doc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