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區環保局招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區有關部門批準,區環保局決定面向全區公開招聘環保協管員若干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應聘人員須為余杭區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熱愛環保事業,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服從分配,具體招聘崗位、人員及相關要求,詳見下表(見附件)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1、報名。
⑴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⑵ 報名地點:余杭區臨平街道星火南路23號區環保局A樓502室,咨詢電話:88585665。
⑶ 報名方式:報名一般需本人參加,并遞交《杭州市余杭區環保局招聘協管人員報名表》(見公告附件)一式一份,隨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1張。確因實際情況本人無法到場委托他人報名的,報名時需提供委托書及委托雙方身份證。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還應攜帶區困難家庭標準認可的相關低保證、特困證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⑷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等于或大于1:3方可開考,比例不足的酌情減少招聘名額。
2、筆試。報名結束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發放準考證,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在“余杭環保”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面試入圍情況,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電話查詢。
4、體檢、考察。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點),分別按照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職位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5、公示、聘用。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經公示無異議、并報經批準后,作為環保協管人員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再正式辦理勞動合同簽訂等聘用手續;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則不予錄用。
四、其他事項
錄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等參照區有關政策執行。錄用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由區環保局根據環保系統工作實際需要統一安排,錄用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分配,否則將作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處理。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事項,由區環保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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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環境保護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