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體育服務事業管理中心招聘8人的公告
北京市體育服務事業管理中心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北京市體育局后勤管理保障服務等工作,單位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光彩北路8號。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和2017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綜合辦公室文秘崗1名(管理9級)
2.計算機信息管理部工程師1名(專技10級)
3.財務部出納崗1名(管理9級)
4.供熱管理部司爐崗1名(技工3級)
5.工程維修部電工崗1名(技工3級)
6.工程維修部工程項目工程師1名(專技10級)
7.收費部收費管理崗1名(管理9級)
8.房產管理部物業管理崗1名(管理9級)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3.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綜合辦公室文秘崗(管理9級):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文秘及中文專業;
(2)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3)有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
(4)熟悉國家行政法規相關知識;
(5)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2.計算機信息管理部工程師崗(專技10級):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計算機相關專業;具有計算機類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2)了解信息系統開發和組織實施流程;
(3)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熟悉計算機、網絡、通訊、機房管理知識、網絡維護,熟悉局域網構成和信息安全的相關知識;
(4)英語四級。
3.財務部出納崗位(管理9級):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財會、金融等相關專業;
(2)能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軟件;
(3)熟悉會計法規和稅法;
(3)具有較強的責任心。
4.供熱管理部司爐崗(技工3級)
(1)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
(2)具有司爐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
(3)熟悉和掌握鍋爐操作基本技術知識,具有熟練的操作技能和一定的檢修能力;
(4)能適應倒班、夜班的工作要求。
5.工程維修部電工崗(技工3級)
(1)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
(2)有電工證;
(3)具有電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
(4)熟悉電路、電氣設備工作原理,掌握安全操作規程;
(5)能適應倒班、夜班的工作要求。
6.工程維修部工程項目工程師(專技10級)
(1)工程類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2)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及制圖軟件CAD,有工程基礎知識,具備掌握工程維修專業理論及管理流程,熟悉工程項目管理,有豐富的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經驗;
(3)有工程類或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同時具備能源管理師(熱能工程)資格;
(4)熟悉工程造價,能夠獨立完成項目預算工作。
7.收費部收費管理崗1名(管理9級)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2)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
(3)有敬業精神和責任感、服務意識強;
(4)工作細致,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8.房產管理部物業管理崗1名(管理9級)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2)有一定團隊合作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
(3)態度積極熱情,具備良好的反應能力;
(4)能熟練掌握和使用各類辦公軟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初審確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光彩北路8號,北京市體育服務事業管理中心二樓會議室。
3. 報名所需材料:個人簡歷,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兩張,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報崗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公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筆試全程錄像。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全程錄像。
3.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三)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四)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公布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六)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七)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考察:招聘單位到擬聘人員所在單位(應屆畢業生到擬聘人員所在學校)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九)公示報批:
1.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調入和備案手續。經批準后,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十)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需說明事項
(一)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社會人員在報名應聘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選須協助聘用單位及時辦理行政關系調入手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尚文遷、張林珠;聯系電話:(010)67250550
北京市體育服務事業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