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大學招聘審計人員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12-14 08:55:00
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審計人員公告
因審計處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審計人員1名。
一、招聘崗位信息表
崗位 | 招聘人數 | 性別 要求 |
年齡 要求 |
學歷學位 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工程審計 | 1 | 男 | ≤30周歲 | 本科學歷并學士學位 | 工程審計、工程管理或工程造價專業。 | 詳見“崗位條件”。 |
注:工程審計崗位工作須經常進駐工地,因此要求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積極樂觀,善于溝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曾受過各類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有其他不適宜作審計工作的行為及經歷表現的。
(二)崗位條件
1.工程審計崗位須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年齡≤30周歲(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2.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均須在2018年1月31日前取得。
三、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編制崗位。
2.享受事業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的具體程序和時間
(一)發布公告
實施方案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后,在省政府網站、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省人才招聘網和本校人才招聘網站等媒介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應聘人員須分別在以下規定時間內按報名要求先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再進行現場報名。
1.電子郵件報名
(1)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18∶00(以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
(2)報名郵箱:hdgkzp@163.com
(3)電子郵件報名須提交電子材料清單:
①《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審計人員報名表》(附件1)
②《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審計人員報名信息一覽表》
(附件2)
(4)報名要求:
①應聘人員須按要求的格式和項目如實填寫《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審計人員報名表》和《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審計人員報名信息一覽表》;
②報名郵件主題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須按“應聘崗位+姓名+最高學歷+畢業學校+畢業專業”的格式書寫,書寫格式不規范的郵件可視為無效郵件;郵件發送成功后會有報名郵箱自動回復。
2.現場報名(可委托他人現場報名并提交材料)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30-31日,15∶00-18∶00
(2)報名地點:海南大學人事處人才引進辦公室
(海甸校區行政辦公樓413室)
聯 系 人:姚老師
聯系電話:0898-66271136
(3)現場報名須提交紙質材料及其要求:
①《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審計人員報名表》(本人簽名,復印件即可);
②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
③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境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驗證期至2018年1月31日之后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境外學歷須附上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④其他相關材料。
3.其他注意事項
(1)所有證書、證明材料只須提交復印件,考后均不退還。
(2)應聘人員未按報名要求報名、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學校可取消其報考資格;
(3)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除取消其資格外,將通報其所在單位,情節嚴重者報送有關部門處理。
(4)考試各環節具體時間、地點均以該環節之前最新發布的公告為準,請應聘人員關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更新。
(5)考試各環節均須憑身份證進場。
(三)資格審查
由資格審查小組在紀檢部門監督下對應聘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并于筆試三個工作日前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zhaopin.hainu.edu.cn)上公布,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由于本次招聘崗位已于2014年、2016年兩次招考均未達到規定的開考人數,本次招聘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如未達到3∶1也可開考。
(四)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
筆試內容:招聘崗位工作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公文寫作
筆試方式:閉卷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面試人數與招聘名額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參考合格人數確定。筆試結果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審查復審
面試前將對面試人選紙質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審查。面試人選須在審查時間內到審查地點提供相應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復審;不按要求參加復審、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復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學校可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
審查時間:擬定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15∶00-18∶00
(具體時間查看筆試成績公告)
審查地點:海南大學海甸校區行政辦公樓413辦公室
(六)面試
面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1月20日
(具體時間、地點查看筆試成績公告)
面試內容:主要考核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
面試方式: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考官為7人,由單位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
(七)考核、體檢
在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出現多人綜合成績并列第一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作為第二排名依據。由學校組織對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一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八)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及考核、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學校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通知辦理報到相關手續,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九)遞補說明
招聘過程中,若出現面試人選因資格復審不通過、考核人選因考核或體檢不通過、擬聘人選因特殊原因未能報到的情況,空缺的名額,可從本次招聘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規定的成績排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按規定程序進入招聘的后續環節,最后報省人社廳核準。
附表:
1.附件1: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審計人員報名表.doc
2.附件2-海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信息一覽表.xls
海南大學
2017年12年11日
2017年12年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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