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勞務派遣28人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通過勞務派遣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8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要求
(一)招聘職位、人數
招聘崗位、人數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無犯罪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2017年12月31日以前畢業(全日制),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計劃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者,不接受報名:
1.有過刑事犯罪記錄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現役軍人。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4:00;
(2)報名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將所需材料一并掃描打包發送至gmxqcgjbgs@szgm.gov.cn郵箱,報名材料請打包壓縮,占用空間小于20M,壓縮包文件名按“考生姓名+崗位編碼”命名,咨詢電話:88211379。
2.所需材料:
(1)《報名表》(附件2,表中須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照片);
(2)《報名信息簡表》(附件3);
(3)本人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掃描或拍照);
(4)全日制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掃描或拍照);
(5)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4)、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附件5)等有關材料。(簽字后,原件掃描或拍照)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駕駛證,原件掃描或拍照);
3.報名:
(二)資格初審
(1)報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時進行,初審是否合格將通過郵箱反饋。對于資格初審合格的將于12月14日-15日通過郵箱發放準考證,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準考證后彩色打印,并于考試當天攜帶好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對于資格初審材料不全的,最晚于報名截止時間前補全,逾期未補全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不發放準考證。
(三)注意事項
報考者提供的電子郵箱應準確無誤,聯系電話能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崗位CGJ201712001考試科目為筆試(公文寫作申論)和結構化面試兩門,考生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組成。該崗位面試按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以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由另行電話通知。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CGJ201712002- CGJ201712005崗位考試為結構化面試一門,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成績公布及體檢
根據考試情況,由新區城市管理局確定總成績合格線。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人員,實際確定體檢人員人數少于崗位招聘人數的,招聘單位可從其它崗位的報考人員中進行調劑,將其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名單、時間地點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光明新區政府在線網站上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組織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辦理聘用手續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員,由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與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人員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新區勞務派遣人員有關管理規定執行,聘任在輔助管理崗位的,薪酬10萬元/年左右,聘任在輔助執法崗位的,薪酬10-11萬元/年,以上薪酬待遇為稅前標準并含五險一金。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