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樂清市財政局選調事業單位人員11人公告
為優化單位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下屬樂清市非稅收入收繳中心、樂清市社會保險征收中心、樂清市國有投資有限公司等3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1名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見附件1)。
二、范圍條件
(一)選調范圍:面向樂清市范圍內的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服務年限須滿3年,其中鄉鎮(街道)的服務年限須滿5年。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近二年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3.身體健康;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專業要求見《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2017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本次選調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審核。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樂清市財政局10樓1012室(樂清市伯樂東路501號)。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報名辦法:填寫《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2017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所在單位審核并簽署同意意見后,持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崗位經歷證明、近兩年年度考核表、入編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張,到報名點接受資格審核,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經資格審查,相關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不足規定比例(3人及以上1:2;其他1:3),由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對取消選調計劃的有關報名人員可以在12月15日下午5:00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12月21日-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經審核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的人員,到樂清市財政局10樓1009室人事教育科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統一組織筆試,筆試考點具體見準考證。筆試重點測試應試者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筆試時間:12月23日上午9:00—11:00。
(四)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各職位報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3人及以上1:2;其他1:3)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測試了解。面試由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
(五)考察。根據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將面試成績較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將組建考察組對入圍人選進行全面考察。
(六)確定選調對象。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根據考試考察等情況,按照崗位匹配性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分別在其所在單位和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在考察、公示等階段出現人選空缺的,由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其他
聯系電話:62556219、57571013(市財政局人事教育科)。
點擊下載>>>
1、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20 17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樂清市財政局(地稅局、國資辦)20 17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樂清市財政局
樂清市地稅局
樂清市國資辦
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