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盤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局森林公安輔警招聘13人公告
盤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局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名編制外森林公安輔警公告
根據《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盤府辦發〔2014〕144號)文件精神,經盤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盤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局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森林公安輔警13名,現予以公告。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由于林業執法工作沒有節假日、雙休日、晝夜應急值守等工作的特殊性,適宜男性報考。
(一)招聘對象
1.本市戶籍的退役士兵。
2.本市戶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復退軍人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招聘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編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5. 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禁毒、邪教、非法組織活動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8日8:30至22日18:00。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復退軍人提供復退伍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張及其他有關證件,填寫《盤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局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森林公安輔警報名表》(考生可自行下載填寫)。
報考人數不足招聘人數的3倍時,按3:1的比例調整招聘人數。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才能報名。
三、考試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只考體能測試和面試。
體能測試
報考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項目為100米跑、15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評分以《體能測試評分表》為準60分以上者才能進入面試。
體能測試分值為100分,測試單項分值為100分,四項相加除以4的平均分為體能測試成績。
時間:2017年12月23日上午9:00開始。
地點:盤州市消防大隊訓練場。
面試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前39名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
時間:2017年12月24日上午9:00開始。
地點:盤州市生態文明建設七樓會議室。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體能測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子女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另外,肢體有功能性障礙的不適應做公安工作的、有紋身的、有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公安條件要求的體檢為不合格。
體檢結果由體檢醫生簽字和體檢醫院蓋章簽字確認;對于體檢當場能出結果的體檢項目,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對于體檢當場不能出結果的項目,首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聘辦統一組織復查一次并以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
五、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二)在職在編人員。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四)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五)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六)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禁毒、邪教、非法組織活動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七)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
(八)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九)在各級行政、事業、國有企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十)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或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經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簽,不能適應工作的不續簽,工作不需要者不續簽。
七、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
每月2000元(含個人社會保險)+績效,工資低于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
按規定上繳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保險,繳費金額按國家規定執行。
食宿管理
森林防火期間,作為全市森林防火應急分隊,由市生態文明建設局統一安排食宿,其他時間分配到鄉鎮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提供集體居住房間(駐地單位在紅果的除外)。
其他
根據實際情況購置必要的輔警服裝、防火服、單警裝備或其他裝備。
工作職責
主要承擔全市森林防火應急撲救,火災巡查處置,搶險救災應急,協助辦理涉林案件和林業管理綜合巡查等工作。
八、組織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內違法違紀、不服從管理或不適應工作的。
(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四)未經單位批準,從事其他活動,影響正常工作的。
(五)經常性請假,影響本職工作的。
(六)森林防火工作和林業管理工作已不再需要的。
(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協議約定可解聘情形的。
九、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二)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8-3698811 3639812 3698808
附件:1.2017年盤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局招聘編制外森林公安輔警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