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沈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實現社會化發放
來源:沈陽晚報
2017-11-30 08:53:38
原標題:12月起沈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今年7月,沈陽市政府召開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動員、部署工作會議,全面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隨著改革工作的穩步推進,年底前五千余家機關事業單位將逐步完成各項改革工作,自12月起全部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發放實現100%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完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部署,7月份起沈陽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入11月份,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攻堅戰,要求年底前實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養老金發放三項指標達到100%。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模式平穩過渡
當前,全市在完成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參加養老保險資格認定及數據采集工作的基礎上,正進行參保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移交工作,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發放由財政統發、單位發放等多種發放形式向統一社會化發放模式平穩過渡。同時,全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參保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養老保險費應繳核定工作,與財政、地稅部門共同把好征繳環節,做到應收盡收。
停止由財政代發和單位發放養老金
據悉,原由財政統發、單位發放等渠道發放養老金的參保機關事業單位(按規定暫不納入的除外)不再通過原渠道發放,全部移交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社會化發放,未辦理完移交的單位務必在12月1日-15日期間到參保所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要求及時做好養老金發放移交工作。2017年12月養老金全部停止由財政代發和單位發放,統一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社會化發放,此后全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舊系統將停止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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