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寧遠縣事業單位招聘2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具體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寧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
6、駐寧部隊干部隨軍家屬。
7、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
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未滿試用期和被錄(聘)用后與招聘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6、截止報名時已參加其他機關事業單位考試尚在考察期間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2、報名地點:采取現場報名形式,報名地點設在寧遠縣人社局(就業服務局五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和開考比例: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①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④駐寧部隊單位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3)開考比例: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小于1:3,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三)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會同人武部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由人武部進行資格初審,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委托他人代理資格審查事項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書寫的委托書。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共兩科,均實行百分制,第一科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第二科為申論。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各占5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人社局組織實施,用人單位參與,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筆試的試題由人社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制卷、閱卷,紀委(監察局)、用人單位參與監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2)筆試時間: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2017年12月24日8:00 -9:30
申論: 2017年12月24日10:00-12: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7年12月21日—22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領取。
(5)筆試成績公示與查詢:筆試成績在寧遠政府網公示。
2、面試。
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成員抽簽決定從異地評委庫中隨機產生。評委參照公務員面試方式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面試的試題由人社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紀委(監察局)、用人單位參與監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面試對象,根據折算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行測成績高者入圍。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額不遞補。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
3、成績合成與排名
(1)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合成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計劃招聘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工作由人社局組織實施,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體檢在異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人社局組織進行,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由人社局會同人武部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考察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階段結果均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及考生的監督,其中對擬聘用人員的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縣紀委(監察局)、人社局及用人單位和人武部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體檢后,因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聘用名額不進行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進編、進人手續。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五、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對招聘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將及時調查處理,確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招聘的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六、其他
(一)報考人員請選擇官方網站查看簡章(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
(四)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聘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寧遠縣事業單位聘用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寧遠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聘咨詢電話:0746—766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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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