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蘭州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2017甘肅蘭州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為了加強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優化和提高實驗技術隊伍結構和水平,全面推動學院實驗室安全運行和后勤維護保障體系,統籌和協調實驗室各類資源,實現統一規劃、合理配置、科學管理、高效運行的可持續發展實驗室管理平臺,現面向校內公開招聘“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1名。
一、 招聘崗位: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熱愛祖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公道正派,堅持原則,敢于負責,有寬廣胸懷和團結協作精神;
2.了解物理學學科發展現狀,熟悉物理學學科實驗教學規律,長期從事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具備實驗教學技術指導和儀器設備操作技能培訓能力,能夠統籌、協調和維護各類實驗室安全運行;
3.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副高(副教授、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身體健康;年齡:男性不超過55歲,女性不超過50歲。
5.應聘后能保證全職履行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職責。
(二)崗位職責
見附件1:《蘭州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二、選聘程序
(一)應聘者應填寫《蘭州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應聘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各類證書復印件: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職務資格證書、各種獲獎證書等。
(二)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將申請應聘人員情況報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人事處審核。
(三)組織專家委員會對審核通過的人員進行答辯并確定最終聘任人選。
(四)對最終聘任人選進行公示(15天)。
(五)聘任與簽訂協議。
三、聘任、考核、續聘與解聘
1.聘任: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一般聘期為三年。
2. 考核、續聘與解聘:每年由學院組織考核委員會根據崗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考核。聘期內如工作出現重大問題,將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報請學校批準解聘。三年期滿,根據工作需要,由學院與學校有關部門商議續聘或解聘事宜。
四、待遇
總工程師聘任后,其待遇按照蘭州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報名辦法及聯系方式
擬應聘者請于2017 年12月21日之前,將應聘報名表報送至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辦公室(格致樓2018室),同時發送電子版至yemaoq@lzu.edu.cn。
聯系人:葉老師
聯系電話:0931-8912753
附件:1. 蘭州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2. 蘭州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實驗教學類總工程師應聘報名表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