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池州石臺縣公安局招聘編外警務輔助人員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石臺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警務輔助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民主公正、競爭擇優;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條件
1、本縣戶籍;
2、符合《池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勞,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
4、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口齒清晰,無殘疾、無紋身;
5、符合應聘崗位具體招聘條件(具體招聘條件見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5、曾因違法犯罪受過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內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池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不得錄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共計30名,不納入編制管理,主要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于2017年11月16日起在石臺縣政府網等網站上發布。
各崗位具體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石臺縣公安局辦公樓523室(石臺縣城東新區金錢山北路444號)
3、報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提供以下材料:《石臺縣公安局招聘編外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見附件,考生自行下載,A4紙打印);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自報名之日起,貫穿招聘工作始終。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1.5: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27日0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試
采取筆試、體(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12月2日
筆試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12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5:30)到公安局辦公樓523室(石臺縣城東新區金錢山北路444號)領取《準考證》。
1、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人文、科技、時政、法律法規、縣情、公文寫作等。
2、體能測試(根據崗位需要參加,具體見崗位表),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具體評分標準見《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技能測試(根據崗位需要參加,具體見崗位表)
技能測試為計算機操作,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體(技)能成績×50%合成,滿分100分。
(三)加分
1、退伍軍人政策加分。退伍軍人報考加2分。根據其在部隊獎勵及任職情況執行再加分政策。
(1)退伍軍人獎勵加分:榮獲優秀士兵等優秀稱號的一次性加1分;榮獲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榮獲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榮獲一等功及以上的的一次性加4分。獲獎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2)退伍軍人任職加分:擔任一期士官、班長職務一次性加1分;擔任二期士官一次性加2分;擔任三期士官一次性加3分;擔任四期士官及以上一次性加4分。任職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2、駕駛汽車技能加分:有C證以上汽車駕駛證加1分
上述人員請于報名時攜帶退伍證、獎勵證書和畢業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加分。
考生最終成績為考試總成績+政策加分。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合成成績相同,以筆試最終成績高者優先。仍有同分的,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
體檢由石臺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石臺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淘汰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石臺縣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員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信息在石臺縣政府網站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方案由石臺縣公安局會同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三: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doc
石臺縣公安局 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