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涼山德昌縣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60名公告
來源:德昌縣人民政府網
2017-11-13 11:06:14
2017年底面向社會公開考核聘用中小學及幼兒教師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批準,我縣于2017年底面向社會公開考核聘用中小學及幼兒教師60名。根據省、州考核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文件的規定和我縣部分學校的用人需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考核聘用。
二、考核聘用崗位、名額、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堅持考核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5、考核聘用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6、所學各科成績補考不得超過2科;
(二) 應聘人員具體條件:
招聘崗位、范圍及所需知識技能等具體條件詳見《德昌縣2017年公開考核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聘用: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四) 應聘人員年齡、各類證書取得時間及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時間點,計算截止日期統一為2017年11月17日(其中:2018年應屆畢業生取得各類證書的時間可放寬到2018年7月31日)。
三、考核聘用的程序
(一)報名和考核的時間、地點
2017年11月17日在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報名;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在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考核。
(二)報名手續
1、報名登記。由報名點的考核聘用工作組對應聘人員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報名登記。
2、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紅底免冠2寸標準照3張;
(2)《2017年涼山州德昌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報名表》1份;
(3)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報到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由招聘單位在網上驗證后簽字蓋章確認)、學校簽發的成績單各1份;
(5)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有要求的才報);
(6)在編在職人員(德昌縣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參加應聘的,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
(7)尚未取得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資格證等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和發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報名(證明上的學歷、專業、資格名稱等要素必須與證書一致;尚未取得的證書必須在規定時限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8)其它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應與《一覽表》中的資格條件一一對應,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考核政審中的資格審查和聘任時縣、州人社部門的資格確認等環節,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核的方式
1、考核內容
報考音體美教師崗位按說課和專業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它教師崗位按說課的方式進行。
2、確定簽訂協議人員
各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簽訂協議人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時,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簽訂協議人員。特長生(有省級證書和專業證書)、優秀大學生、涼山籍應聘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確定為簽訂協議人員。
3、簽訂協議書
經確定的簽訂協議人員,必須和考核聘用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等協議。協議中應注明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后有毀約情形的,毀約方按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體檢
已簽訂協議人員等額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文件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考核聘用單位負責政審。其中2018年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審材料。
(六)公示
凡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中國.德昌”網站及考核聘用單位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者,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個人檔案等相關材料的,取消聘用),服務期至少6年(服務期限每少一年繳納違約金壹萬元),6年內不得提出調動。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或服務期未滿6年就辭聘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德昌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考核聘用)。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環節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中國.德昌” (網址:dc.lsz.gov.cn)網站發布,招聘簡章同時還要在相關院校網站發布。
應聘人員留下的聯系電話或其它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且隨時保持暢通,如果因應聘人員所留聯系電話或其它聯系方式無法聯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同時按有關規定處理該應聘人員。
五、紀律及監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確保信息、過程、結果的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德昌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監察局和考核聘用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德昌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德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4-5202717、 0834-5202716 ;德昌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0834-5286565
監督電話:德昌縣監察局 0834-52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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