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慶梁平區衛生事業單位招聘66人簡章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11-10 10:28:14
梁平區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會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衛生類事業單位66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及要求詳見《重慶市梁平區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招聘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一覽表》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日;
4.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二)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2018年應廟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8年6月30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8日12:00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下載、填寫《梁平區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附一份個人簡歷或自薦書,《一覽表》崗位發送至區衛計委郵箱373186422@qq.com聯系電話: 023-53220162。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核。
(二)資格審查
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參加考核。
1.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重慶市陳家坪展覽中心(高新區科園四路)。
2.現場資格審核所需資料
本人自薦書;1寸近期免冠標準證件照片2張。
報名者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①《梁平區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②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③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在校生/學籍證明);④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1份(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⑤就業協議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⑥各類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考核
考核時間地點:2017年11月18日14:00在重慶市陳家坪展覽中心(高新區科園四路)統一進行。
考核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結構化面試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核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核總成績、進入簽約(體檢)環節人員名單于考核結束后在考點張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予以公布。
(四)簽訂協議書
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體檢人選,并即時簽訂《就業協議書》。若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學業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以加試方式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和考察
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由梁平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衛生計生委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人員花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以及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必需的學歷學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53224012
附件:
附件2.梁平區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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