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蘇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市縣同步推進!
將行政職能交由行政機構承擔,執法職能由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由事業單位承擔,一場涉及到所有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的重大改革正在江蘇試點推進。近日,《江蘇省省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并報中央編委批準后下發。此次改革,江蘇53家省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均列入改革范圍,其中有32家單位將撤銷。
改革并不局限于省級層面,作為全國首批試點省份,江蘇正在省、市、縣三級有序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揚子晚報記者 石小磊
剝離行政職能 改革聚焦4個方面
江蘇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將堅持“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原則,改革聚焦4個方面:
1將行政決策、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職責劃歸政府部門,整合行政執法機構和職責,推進行政執法機構綜合設置。
2對于公益服務職能,在現有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內優化整合、綜合設置。剝離行政職能后保留的公益類事業單位,機構名稱不再使用“委、辦、局”等稱謂。
3剝離市場經營業務,推進轉企改制,以企業為主體參與市場競爭。
4主要行使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繼續依法履職,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原則上撤銷,納入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推進。
改革后嚴控人員編制總量
眼下,這一重大改革正在我省53家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面鋪開。
根據《江蘇省省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此次涉及改革的包括: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1家;省政府部門所屬副廳級單位5家、處級單位19家;交通、住建、農業等重點行業事業單位19家;行政執法機構9家。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級層面將撤銷正廳級事業單位1個,增加正廳級行政機構1個,沒有突破中央規定的省級政府機構限額。
撤銷副廳級事業單位4個(省無線電管理局、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省農業資源開發局、省文物局),增加副廳級事業單位1個(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
撤銷正處級事業單位27個。
此次改革總的原則是精簡機構、提高效能,從嚴控制機構總額、嚴控人員編制總量。確有困難的,可以多核銷事業編制,置換核增少量行政編制,并按要求嚴格控制在行政編制的一定比例內。改革涉及調整在編人員崗位臨時超編的,實行實名管理,退一減一。改革中出現人員超編或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的,要在2020年底前消化完成。
探索實行大部門體制
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的同時,我省也將結合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融合設置機構,促進政府組織結構優化。
統籌調整。將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由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廳級,掛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這是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舉措。
整體并入。將省無線電管理局等4個副廳級事業單位、省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等21個處級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劃入主管部門,撤銷原事業單位。
部分歸并。將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等10家事業單位的行政許可職能劃入主管部門,原機構保留或更名,繼續承擔行政許可以外的其他職能。
系統推進。部分行業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數量大、層級多,結合行業體制改革系統推進。省交通廳所屬8家事業單位的行政許可、行政裁決職能劃入省交通廳機關;整合行政執法職能組建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公路、港口、航道等公益服務職能整合組建2個公益類事業單位,改變了交通運輸系統長期以來由事業單位履行行政職能的管理方式。
此外,省政府各部門所屬的9家行政執法機構在全面清理職能的基礎上先管住管好,再納入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改革。
省市縣三級同步推進
記者還了解到,作為首批試點省份,這項改革將在江蘇省市縣三級同步推進。
按照部署,設區市層面,常州在全市范圍推開,無錫、南通、鹽城在市本級試點;江陰、宜興、啟東、如皋、東臺、濱海開展縣級試點。試點地區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均納入改革范圍。
目前,省政府各部門、各試點地區正在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再次重申,要嚴肅改革紀律,嚴禁突擊提拔干部、突擊進人,確保改革順利進行,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