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涼山州委政法委員會事業單位考調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州委政法委委務會研究,中共涼山州委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涼山州法學會擬面向全州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現將考調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名額
1、網絡管理人員1名;
2、財務人員1名。
二、考調范圍
全州各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管理崗位干部。
駐村第一書記可以參加考調,但考調后要繼續擔任第一書記到任期結束。
三、考調條件
1、政治堅定,對黨忠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德優良,作風正派,吃苦耐勞,勤政務實,清正廉潔。
2、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3、身體健康。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5、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定。
6、相關崗位要求見《崗位條件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人員。
2、正在接受黨紀政紀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考調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州委政法委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調辦,設在州委政法委政治部)負責。
2、報名采取個人報名形式進行。報名時間及地點:2017年11月 日上午9:00至11月 日下午5:00,報考者需本人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報名,進行資格審查,不得代報。
3、報名需帶的材料:
①《州委政法委公開考調州法學會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1份(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下載)。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 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
④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編制卡復印件1份(由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⑥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
⑦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考試
1.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考調辦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開考比例為5:1;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組織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但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削減或取消考調職位。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筆試成績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考察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由州委政法委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四)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按考調職位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試用人員;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試用
體檢合格者到州法學會試用3個月。如試用結果達不到考調要求,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該考調職位空缺。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州委政法委委務會研究確定擬考調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調動
根據公示情況,由州委政法委委務會研究確定正式考調人員,依照相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按照州法學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要求進行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選拔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聯系電話:0834-2193697
監督電話:0834-219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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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涼山州委政法委員會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