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晉中市公益性崗位招聘214人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和《山西省就業促進條例》,有效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及時幫助就業援助對象實現就業。按照2014年8月4日市人 民政府〔2014〕7次(總第157次)常務會議紀要“公益性崗位的設置要堅持按需設崗的原則,重點向城市公共管理類崗位傾斜,嚴格控制后勤服務類崗位數 量”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市公安局、市商務糧食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等40個市直單位補充招用治安維護協管、流動人口 協管和市場協管等公益性崗位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員類型及數量
本次招用人員為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困難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能勝任本次招用相關崗位的“4050”人員212人,后勤輔助崗位“4050”人員2人,共計214人。具體如下(見附件)
二、招用人員范圍
具有我市非農業戶口(農村高校畢業生戶籍性質不限)、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要求,具體為:
1.高校畢業生
招用范圍為我市生源,即升學前戶籍為我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全國統招范圍畢業五年之內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包括自考、函授、電大、黨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畢業生。
(1)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普通高校畢業生;
(2)生活困難的失地農民家庭(含“村轉居”)中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3)父母都是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4)父母一方是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另一方是城鎮失業人員或農民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4050”等人員
(1)女性滿40周歲及以上、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計算年齡以報名參加公益性崗位人員招用時年齡為準,下同)。
(2)“零就業”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
(3)長期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市失業人員。
上 述人員均需先到市、縣(區市)就業指導中心領取《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再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后方可報名。(了 解就業援助對象認定辦法及程序,請登錄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從“創業就業”欄中查閱《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晉中市人民 政府辦公廳關于認定部分高校畢業生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通知》。)
三、招用條件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2.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招用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9日—10日。
2.報名地點:晉中市就業指導中心(龍湖大街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一樓大廳)。
3.報名時攜帶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照1張;
(2)已經加蓋“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專用章”的《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晉中市就業援助對象認定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招用。各招用單位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當場進行面試,招滿為止(“零就業家庭”成員優先)。
(三)公示。從面試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公示欄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錄用。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各招用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三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的工資為每月1600元(工資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并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政府就業資金負擔,個人部分由被錄用人員自己承擔)。
六、錄用人員的管理
所有錄用人員均與招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招用單位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并由招用單位按照《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管理辦法》、《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管理補充辦法》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
七、監督
本次招用活動,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請向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舉報投訴。
投訴電話:0354-3075639
咨詢電話:0354-3075500 307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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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中市招用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領導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