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招聘9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水利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類推);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10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
三、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www.sxpta.com(山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程序為:
(一)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24: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填寫《山西省水利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20KB以下)。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須與本人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二)資格初審
時間: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12:00
資格初審由省水利廳負責。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11月4日24: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它崗位;11月4日24:00至11月6日12:00期間,報名申請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三)報名確認
時間: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于11月5日至6日17:00前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確認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山西省水利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四)改報崗位
時間:11月8日9:00至12:00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及以上,低于3:1的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若有核減取消崗位情況,將在山西省水利廳門戶網站(www.sxwater.gov.cn)公布,并由水利廳通知相關報考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進行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初審時間為11月8日9:00至17:00,資格初審結果可于11月8日18:00前查詢。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及放棄改報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
時間:11月15日至11月18日
按規定繳納或減免考試費的考生,請在指定時間內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考生須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五、筆試
應聘山西省水利建設開發中心博士崗位的考生免筆試,其他崗位應聘考生均參加筆試。
(一)時間:11月18日 下午14:00—16:00
(二)科目及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
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提前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三)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12月上旬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成績。
六、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原則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學歷、學位、專業、學制和畢業時間等,要求表述完整準確);報考有專業方向要求的崗位,若畢業證書上沒有明確專業方向標注,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畢業論文。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須說明是否為正式在編人員,何時通過何種方式參加工作,截至2017年10月30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報考意見)。參加我省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山西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布。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按照資格復審實際合格人員確定面試人選。
七、面試
面試工作在省人社廳的監督指導下由省水利廳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在山西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布。面試成績當天在山西省水利廳院內張榜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1、體檢與考察人選的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省水利建設開發中心博士崗位應聘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含65分)。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按面試成績第三位小數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
體檢由省水利廳統一組織,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在三甲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布。
3、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業水平或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九、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合格人選,按有關規定報省人社廳批復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若有異議并查證核實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經聘用享受國家、省規定的工資待遇,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不達最低服務期限要求調走或辭職的,按違約處理,須向單位繳納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十、咨詢及其他事項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績公布、信息發布和情況通報等均會在山西省水利廳門戶網站(www.sxwater.gov.cn)公布,請及時關注查詢。
山西省水利廳咨詢電話:0351-4666234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351-7331654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
1、省水利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的部分崗位地點在野外工地,條件艱苦,交通不便,較為適合男性。考慮到近幾年部分新招聘人員聘用后,不能適應野外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艱苦環境,而主動辭職的情況,特提醒考生謹慎報考。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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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廳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