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德昌縣事業單位招聘2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批準,我縣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各招聘單位的用人需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體檢、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開考比例
(一) 招聘名額
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等詳見《德昌縣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 開考比例
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低于2:1,達不到這一要求的,由德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德昌縣人社局)統一調整崗位,崗位調整情況于2017年11月7日在“中國.德昌”(網址dc.lsz.gov.cn)公告。
三、招聘條件
(一)考生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招聘范圍“面向全縣(本縣在編人員除外)或目前仍在德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從事醫療衛生計生工作的非在編人員”中,“面向全縣”是指:戶籍為德昌縣;或大中專院校集體戶籍學生入學前為德昌縣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在各級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6、現役軍人;
7、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 截止日期
考生年齡、各類證書取得時間及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時間點計算,截止日期統一為2017年11月2日。
四、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及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等環節。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2日、11月3日、11月6日(11月6日17:30時截止),報名地點在德昌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二樓人事股)。
(一)選擇崗位。考生認真閱讀《公告》和《一覽表》,了解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中一個崗位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同時選擇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考生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等環節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二)填報信息。考生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2017年涼山州德昌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報名表》。
(三)資格初審。德昌縣衛計局根據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對照崗位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
1、同底版2寸免冠半身近期標準照3張(統一為紅底,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報名);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學位要求的才提供);
5、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有資格要求的才提供);
6、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原件和復印件1份(作為工作經歷證明);
7、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四)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面試費每人80元。
(五)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于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到德昌縣衛計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請別人代領的,須同時出示代理人和考生身份證)。
準考證除筆試外,還在其他招聘環節使用,請妥善保管,遺失者后果自負。
(六)成績及有關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招聘公告、補充公告、調整公告、筆試總成績及排名、考試總成績及排名、面試、體檢、擬聘用人員等信息都在“中國.德昌”(網址dc.lsz.gov.cn)上發布、公示、通知。
考生應及時、主動上網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進程或向德昌縣人社局咨詢。因不及時、主動查詢招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考生自行負責;因所留聯系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考生相關招聘信息的,視為考生自行放棄,責任也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考試科目和分值比例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成績=《醫學基礎知識》成績;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11月11日,地點詳見《準考證》。本次考試實行全封閉,考試結束后考生方能交卷出場。考試時,考生使用的筆、草稿紙等由考場統一發放,嚴禁帶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3、筆試成績公布:《醫學基礎知識》成績于2017年11月13日在“中國.德昌”(網址dc.lsz.gov.cn)上公布。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程序。對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以在成績公布后3日內申請查分。
(二)面試
面試由德昌縣衛計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具體事宜詳見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1.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各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因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持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3、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則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德昌縣人社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詳見“中國.德昌”(網址dc.lsz.gov.cn)。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缺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德昌縣人社局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同時查閱個人檔案,再次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在該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遞補。
八、擬聘用人員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中國.德昌”(網址dc.lsz.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缺,按該崗位應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德昌縣人社局審核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不能按時提交檔案、不能按時上編制的人員,取消聘用);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至少5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繳納違約金貳萬元。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或服務期未滿5年就辭聘的,三年內不得再公開招聘到德昌縣各事業單位。
十、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考生,視情節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考生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關系的,應當回避。
本公告由德昌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德昌縣人社局0834-5202717、 0834-5202716。
德昌縣衛計局0834-5285736。
監督電話:德昌縣監察局 0834-5202859。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
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按考試時間規定,提前半小時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排隊依次安檢進入考場,證件不齊的不得進入考場,開考半小時后停止安檢;
二、實行全封閉考試,考試結束后才能交卷離開考場;
三、應試人員除《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外,不得帶其它任何物品(包括各種電子產品、筆、文具盒、手機、手表、煙、打火機、鑰匙、錢包、紙張、化妝品、耳環、項鏈、戒指、飲品、包、袋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考場統一提供筆、擦頭等考試用品,應試人員把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帶進考室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五、應試人員應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
六、應試人員有違規違紀行為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它未盡事宜,詳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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