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白云區民政局招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9人公告
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制人員9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職責
招聘崗位為本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招聘人數為9名。聘用前須經上崗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記員證,從事婚姻登記窗口服務工作及上級交辦的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沒有參與邪教活動,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認同編制外合同制人員身份,履行編制外合同制人員義務。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遵守紀律,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本市戶籍。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具備基本的電子計算機操作能力,具有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流利,能適應窗口服務工作。
3.能用粵語或英語會話者、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屬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按照白云區政府雇員管理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崗位待遇為每年6萬元(含工資、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錄采用網絡報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并按網上提示方法報名。
2.報名時間為2017年 10月26日上午9時至2017年10月30日下午17時。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成功后第二日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4.打印準考證:本次報名采用系統自動審核方式,審核通過后即可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應于11月1日中午12時后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11月4日上午9:00-11:00時(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由廣州市專業部門組織統一命題,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主要內容為婚姻登記法律法規、綜合基礎知識、寫作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3. 筆試成績11月13日12時后在原報名網站查詢,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將在原報名網站和白云信息網(http://www.by.gov.cn)公布。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在通過筆試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考職位數量1:3的比例確定。如達不到設定比例的,則按照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1.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材料包括: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鑒定、學位鑒定、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資格復審時間為11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四)面試
面試時間:11月15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現場出面試成績。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面試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及相關成績。
(五)體檢
體檢對象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招考職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及優先考慮條件情況確定名次。
進入體檢的考生參照事業單位錄用體檢標準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不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政審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崗位的要求全面、客觀、準確的進行考核審查。
五、公示聘用
對擬錄取的人選在白云信息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放棄聘用的、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發現其他問題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并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注意事項
(一)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須攜帶學歷鑒定及學位鑒定,未有學歷鑒定及學位鑒定的考生請提前辦理(預計15個工作日)。
(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五)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本公告由廣州市白云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白云區民政局
2017年10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