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漳州市赴省外高校招聘事業單位人員49人公告
漳州市關于赴省外高等院校現場公開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省委《實施意見》和《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7年組團赴省外招聘人才的通知》(閩人社文〔2017〕282號),精準引進各類人才來漳就業創業,推進創新驅動戰略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研究,決定開展赴省外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活動。現將有關公開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次招聘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2017、2018年應屆畢業生或是符合我省、市引進高層次醫衛技人才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附件《漳州市赴省外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10月20日至1999年10月19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條件一覽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四、時間與地點
定于10月28日在武漢(華中科技大學)進行現場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小組。現場招聘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成立現場招聘領導小組。
(二)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要提前下載填報《漳州市赴省外公開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自薦材料等相關材料,按規定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名時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體檢前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復核。
(五)考試方式。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要求,公開、公平、公正組織面試工作。具體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報名人數的情況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實踐操作(演示)等有效的測評方法進行,考試成績滿分100分,70分以上為合格。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按引進人才程序進行,享受我省、市引進人才相關的政策待遇。
(六)簽訂意向書。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經現場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就業意向書,結果報市人社局核準。
(七)體檢及聘用。擇期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并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向學校了解其現實表現情況,并由學校出具相關材料。考察合格者進行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的,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畢業后,憑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及聘用合同等材料報到,由編制部門給予辦理入編手續。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服務期未滿,不得辦理調動。
監督電話:0596--2024429
漳州市赴省外公開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漳州市赴省外公開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xls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