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茂名公安局招聘特警輔助人員5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茂名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警輔助人員53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解放軍、武警(含公安武警現役部隊)服役期滿,經批準退出現役的茂名地區戶籍(含市轄縣區)士官、士兵。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心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退役士官年齡要求18至28周歲(1989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出生),退役士兵年齡要求18至25周歲(1992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出生),具有B2準駕資格的退役士兵年齡可放寬至28周歲,具有A1準駕資格的退役士官、士兵年齡均可放寬至30周歲;
(四)身高要求: 165cm及以上;
(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取得高中或同等學歷畢業證書為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為聘用人員: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過黨政紀處分,有前科劣跡的;
3、直系血親和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親屬中有參加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的;
5、聘用單位認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攜帶《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網上自行下載、詳見附件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張和身份證、退伍證、學歷證書,及機動車駕駛證(如持有)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
(二)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共3個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報名地點:茂名市茂南區油城九路2號大院(即茂名市公安局辦公大院東邊二層樓房2樓)。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定為2017年11月9日進行,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體技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的程序進行。
(一)體技能測試(100分),占總分的70%。測試內容: 1、散打動作(30分):(1)格斗動作:擒敵拳或軍體拳或應聘者在部隊期間所學拳術,自選一套進行展示;(2)倒功:前倒,側倒,后倒;2、男子3000米跑(70分)。考核標準詳見附件2。
(二)筆試(100分),占總分的10%。考試內容:法律基礎知識。
(三)面試(100分),占總分的20%。考試方式:結構化面試形式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體技能測試成績×70%+筆試成績×10%+面試成績×20%。
擬聘用人員采取層級考試的方法,首先測試綜合體技能,合格后才能進入筆試及面試環節,考試結束后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先體技能測試成績,后筆試、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擇優錄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任一考試環節者,視作自動放棄。具體分數線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四)體檢和政審
1、體檢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統一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特警招錄的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須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考生須配合政審人員提供以下書面資料:
(1)本人和家庭成員的戶口本復印件;
(2)持我單位政審函到轄區派出所開具本人和家庭成員的政審證明;
(3)工作單位或街道辦(居委會、村委會)對考生本人現實表現情況證明;
(4)計劃生育及婚姻狀況證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將在招聘單位和相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經錄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諾書,及辦理相關手續。
七、薪酬待遇
錄用后,試用期內每月工資2000元。試用合格的,每月標準工資2500元,社保、住房公積金按規定繳交、繳存。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期滿后視工作情況再續簽。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楊警官。聯系電話:0668-291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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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