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40人公告
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市中級法院根據《合同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并結合審判執行工作需要,采取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方式,擬通過承德鴻雅偉業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簡稱鴻雅人資)向社會公開招聘并派遣合同制司法輔助類人員40名。
一、招聘人員類別:
1、合同制書記員總計36名,負責協助審判人員、執行人員履行書記員職責。女性15名,男性21名(其中6名為執行員輔助工作)。
2、合同制警衛人員4名,男性,履行司法警察職責。
二、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原則;
(二)民主公開原則;
(三)公平競爭原則;
(四)擇優聘用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于國家、遵紀守法、辦事公道、行為廉潔、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政治立場堅定,作風扎實,品行端正,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2.各類人員年齡均應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3.學歷:合同制書記員為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合同制警衛人員為國家承認中專以上學歷,均不限專業。
4.身高:合同制書記員原則上男性在170厘米以上,女性在160厘米以上;合同制警衛人員在175厘米以上。
5.具有承德市雙橋區、雙灤區、開發區常住戶口。
6.身體健康,體貌端莊。
7.合同制書記員須熟練掌握計算機中文錄入、文檔處理技能;合同制警衛人員須具備一定的體能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收容教養處罰、有吸毒史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執法機關未作出結論的;
3、參加邪教組織或其他非法組織,政治上有劣跡的;
4、因本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被單位辭退、開除、解聘的;
5、具有其他不宜進入審判機關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由市中級法院主導,鴻雅人資負責此次招聘具體工作。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 10月17日—2017年10月25日。
2、報名地點:溫家溝天成大廈6樓鴻雅人資會議室。
3、聯系電話:0314-2064115、0314-2065750、0314-2177282。
4、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的原件、復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5、報名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表,并繳納報名費100元。
(二)考試
考試分為專業技能(打字和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合同制書記員的技能測試,由鴻雅人資提供場地并組織實施,市中級法院負責監督;合同制警衛人員的體能測試,由鴻雅人資提供場地,市中級法院指定專業人員進行監督;筆試由鴻雅人資提供場地,市中級法院負責監督;面試由市中級法院委托相關單位代表組成,共7名成員,進行綜合打分。
1、合同制書記員測試內容及評分:
考試采用專業技能(打字)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1)專業技能測試:應聘者首先進行專業技能(打字)測試,計算機錄入(聽打)以10分鐘輸出字數為準,輸出正確字數600字為及格記60分,正確數字1000字為滿分記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核算成分值,按1:3比例進入筆試。
(2)筆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與法律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3)面試:經過專業技能測試和筆試成績合成后這兩類人員均按1:2比例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
2、合同制警衛人員測試的內容及評分:
考試采用專業技能(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1)專業技能測試:應聘者首先進行專業技能(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分三個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評分標準:體能測試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要求,三項測試均為合格者方可進入筆試。
(2)筆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與法律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3)面試:面試主要測評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
成績匯總:合同制書記員總成績按專業技能測試30%、筆試30%、面試40%的比例合成;合同制警衛人員總成績按筆試50%、面試50%的比例合成。合同制書記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優先錄用法律及計算機專業考生;合同制警衛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優先錄用警校畢業生。這三類人員均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報名點的公告欄進行公布。
五、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為考察對象,具體考察政審工作由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在原單位、學校、街道的政治思想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等。如發現擬聘用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
八、聘用及待遇
各類人員被聘用后,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各聘用崗位試用期均為六個月,工資待遇為2740元(含單位、個人繳存“五險一金”及其他應繳費用)所需費用列入財政預算并予以撥付,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負責工資發放和五險一金的辦理。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履行合同,并按照《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合同聘用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工資標準執行;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聘用期間,如省高級法院按照司法體制改革要求對聘用合同制書記員進行統一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如遇政策性清退,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在勞動用工過程中,違反《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九、其他事項
1.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擬錄用在職人員須在我院通知的規定時間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錄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承德鴻雅偉業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