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鎮遠縣人民檢察院招聘簡章
鎮遠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面向社會招聘檢察輔助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需要,加強檢察機關人才隊伍建設,鎮遠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1名檢察輔助工作人員。為做好本次檢察輔助人員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把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較強、熱愛檢察事業的人員招聘到鎮遠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以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動機制和公正的招聘用人導向。
二、招聘人數及職位
本次招聘檢察輔助工作人員共1名,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鎮遠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公開招聘檢察輔助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一)。
三、聘用對象及條件
(一)聘用對象: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司法考試C證及以上符合招聘崗位相關條件的人員。
(二)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18周歲以上(1999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
檢察輔助工作人員每月工資2800元(含基本工資和五險費用)。
四、公開方式
通過鎮遠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ygov.gov.cn/、鎮遠縣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zyxrmjc)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考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結果,鎮遠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ygov.gov.cn/、鎮遠縣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zyxrmjc)為此次招聘工作官方合法網站。
五、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0月23日至24日(報名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 報名地點:鎮遠縣人民檢察院三樓政工科。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報名表》。
(2)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證書、以及相關工作證明。
(3)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需提交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人民檢察院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進行。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考試前發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4、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考生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檢察院三樓政工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1、考試方式主要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所有考生均參加筆試考試。筆試結束后,按招考職位由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沒有達到比例數的,參加筆試人員筆試后直接進入面試)。
2、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筆試內容:法律基礎知識+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縣檢察院,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需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時間為:2017年10月29日上午9:30至11:30。
3、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識面及語言運用能力,面試占總分的60%。
4、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總成績計算。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生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即: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從面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后,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組織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按程序到考生所在的鄉鎮派出所了解情況,進行政審。對考察、政審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政審,考察、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招聘對象。
(五)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政審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檢察院官方微信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
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上班,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對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合同,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初次聘用期限為一年,聘用期限界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續簽聘用合同,續簽期限另行規定。
六、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縣人民檢察院具體組織實施,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由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5724023(縣檢察院辦公室)
0855—5722417(縣人力社會資源保障局干部股)
監督電話:13985294458 (縣第六紀工委)
附件:1、鎮遠縣人民檢察院2017年面向社會招聘檢察輔助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鎮遠縣人民檢察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