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公告
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人員。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城管協管人員15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身高要求170㎝以上,體重要求在60公斤至95公斤范圍內;
3.滿洲里市區戶籍,高中以上學歷;
4.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男性(因工作性質經常加班,環境艱苦,不適宜女性)。(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近五年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的人員;
2.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判刑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9:00—12:00;14:30——17:30)。
報名地點: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樓二樓會議室(一道街56號),咨詢電話:6228740。
(二)報名材料
本人身份證、滿洲里市戶口簿、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協管員報名登記表(填好打印),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4張。
(三)開考比例
本次考試不設定開考比例,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等額錄用,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四)考試形式、時間、地點
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面試。面試內容: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定于10月23日。考試地點為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樓。
四、體檢和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應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錄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進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須提供就讀院校、實習單位、家庭住址所在社區或家庭住址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政審材料,考生因違法違紀等行為受到相關處分的,取消錄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考生成績排名情況,按招聘崗位數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招聘人員名單,并在滿洲里市人才網、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樓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天。招聘工作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生聘用資格。
六、錄用
體檢政審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錄用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學歷高者優先、年輕者優先、有駕駛證者優先。如政審、體檢不合格或棄權的,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管理和待遇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合格的與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簽訂聘用合同。薪酬每月2300元,并按規定統一辦理五險。本公告由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滿洲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