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東方市島西林場招聘公告
2017年海南省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編制招聘公告
根據《海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瓊發〔2016〕10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和《東方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東方市島西林場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東編〔2017〕40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參照《海南省國有林場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海南省省屬國有林場轉制改革事業編制人員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瓊國有林改辦〔2017〕7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林場轉制改革的特殊時期,本著尊重歷史、維護穩定、妥善解決國有林場改革中人員競爭擇優入編問題的指導思想,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筆試+資格評分”相結合的辦法,堅持注重平時表現、注重工作實績、注重群眾公認,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作風過硬的人員招聘到島西林場事業編制人員隊伍中來,為林場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的智力保障。
二、招聘名額
計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7名。具體崗位詳見《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事業編制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
截止2015年4月28日止,經核實為原海南省國營島西林場正式在冊在崗且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職工。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國有林場工作;
2、服從組織安排,堅守勞動崗位,遵守組織紀律;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者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者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3、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崗位和辦法
本次招聘崗位由東方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核定的崗位設置,林場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評分、擇優聘用、簽訂合同的程序,組織實施招聘。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資格評分”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中,筆試和資格評分各占總分分值的50%。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招聘信息在東方市人民政府網站和林場公開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林場負責組織報名,職工按照自愿的原則報名。地點在東方市島西林場場部二樓會議室。(電話:0898-25582851)
3.報名者須提交的材料:(1)填寫《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2)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3)近期免冠藍底1寸相片5張。
(三)資格審查。林場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報東方市人社局復審,在林場公布資格審核情況。招聘計劃數與報考崗位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1:3方可開考。
(四)筆試。筆試由東方市林業局負責牽頭組織,東方市人社局備案,由林場具體組織實施,筆試考試時間、考場(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為100分,試題由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命制。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以從事林業工作需要的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為主。
(五)資格評分。資格評分工作由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評分事項包括工齡、學歷、職稱、職務、獎勵等5項,總分為100分(筆試為100分,共200分)。其中,工齡占25分、學歷占20分、職稱(技能等級)占20分、職務占20分、獎勵占15分。評定計分標準如下(計分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止):
(1)工齡(25分):分為總工齡和林業工齡進行計分。總工齡按每1年工齡計0.5分,其中從事林業工作的工齡按每1年工齡增加計0.1分(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兩項工齡計分超過25分的,以25分計)。
(2)學歷(20分):博士研究生計20分,碩士研究生計18分,大學本科計16分,大學專科計14分,中專計12分,高中計10分,初中以下計8分(以最高學歷為主,多學歷不重復計分)。
(3)職稱(技能等級)(20分):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計20分、中級職稱(技師)計18分、助理級職稱(高級工)計16分、技術員級職稱(中級工)計14分。
(4)職務(20分):正科級(含享受正科待遇,下同)計20分、副科級計18分、正股級16分、副股級14分,其他人員計12分。
(5)獎勵(15分):獲省部級以上勞模的獎勵10分,國家、省部級獎勵(有榮譽證書、表彰決定文件,同一獎項以最高級別獎計分,下同)一次獎勵計5分,廳局級獎勵一次計3分,縣市級獎勵一次計2分,林區林場級獎勵(僅限2015年12月前所獲獎項)一次計1分,多項獎勵計分上限為15分。
(六)綜合成績合成。
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評分,按照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生的總成績,并按從高到低次序進行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聘用人選。
(七)考核。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考核主要了解擬聘用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體檢。1.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2010年修訂)等體檢項目和標準的有關規定來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3.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不予考察;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若公示期滿,未收到任何舉報材料,將正式確定聘用人員并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辦理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報市政府審定同意后,辦理入編手續。
七、紀律和要求
(一)本次公開招聘在市人社局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市林業局具體組織實施。所有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增強責任感,嚴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做到認真、細致、嚴謹,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必須嚴守工作程序,自覺接受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三)回避的情形和要求。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可近姻親關系的,應主動回避,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
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提出回避。
八、其他事項
本招聘方案僅限于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編制人員使用。
九、本方案由東方市島西林場轉制改革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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