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河池市糧油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選調公告
河池市糧油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面向全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河人社發﹝2012﹞142號)等有關法律和規定,經中共河池市糧食局黨組研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全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及職位名額
(一)公開選調范圍:面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公開選調職位名額:河池市糧油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驗技術人員1名。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業務水平;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優良,無違法違紀違規記錄;
3.具有分析化學、應用化學等化學類專業或食品檢驗、食品工程類專業的本科以上學歷;
4.近兩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5.年齡限制(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具有兩年以上實驗室工作經歷。
(二)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4.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
5.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任職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10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填寫完畢后,將報名登記表連同其他報名材料通過郵寄(報名的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糧食局辦公室(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中路409號)。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面交報名材料的除提交復印件外,還須提供原件核對;郵寄報名材料可寄復印件,面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1)身份證;
(2)公務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3) 學歷學位證書;
(4)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張;
(5) 確定職務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或材料復印件;
(6)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7)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選調書面證明。
(二)資格審查
由河池市糧食局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報名參加選調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符合選調條件者,通知面試。選調職位與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可視情況由河池市糧食局黨組研究進行調整。
(三)面試
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專業知識、儀表儀態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達不到比例的由河池市糧食局黨組研究進行調整。
(四)考察
河池市糧食局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出具同意選調書面材料的前提下,通過查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根據對考察對象的考核情況,由河池市糧食局辦公室綜合醞釀確定選調人選。
(五)體檢
考察合格者由本辦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公示
對擬選調的人選按有關規定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相關人員調動手續。
聯系方式: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糧食局辦公室
地址: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中路409號
電子郵箱:abc2866168@163.com
郵編:547000 ,聯系電話:0778—2284284
聯系人:唐帆
附件:河池市糧油質量監督檢測中心2017年面向全區 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更多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推薦訪問國家事業單位考試網廣西頁面(http://m.linusblanket.net/guangxi/),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