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商丘永城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60人公告
根據鄉鎮工作需要和空編空崗情況,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限一本、二本)及以上學歷人員。學歷為本科的報考人員應符合實施方案發布的專業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及以上人員不限專業。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素質;
2、遵紀守法,熱愛鄉鎮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條件;
4、本科學歷年齡為28周歲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且身體條件能夠滿足鄉鎮工作經常走村入戶的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永城市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永城市東城區芒碭路北段路西)。
3、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需要本人到現場填寫相關信息。
4、本次招聘對擬聘用人員按鄉鎮工作需要統一分配崗位,報考人員應保證經過相關程序被聘用之后能按要求到所分配崗位工作,否則,將記入個人人事誠信檔案。
5、報名人員應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二寸各兩張。
6、報名時需填寫《永城市2017年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自行打印,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并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需在工作單位意見欄內注明同意報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7、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則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
8、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人事誠信檔案。
9、資格初審合格者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永城市行政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相關內容,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以《準考證》通知時間為準。
(3)研究生免筆試,筆試成績按參加筆試人員筆試成績最高分計算。
2、面試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分數相同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研究生進入面試不占用參加筆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比例。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辦理有關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次聘用人員納入鄉鎮事業編制管理,財政供給。
咨詢電話:0370-2718989 67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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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城市2017年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2:永城市2017年鄉鎮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doc
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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