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本溪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1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為加強綜合執法力量,經縣政府同意批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男性城市管理執法協勤人員。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戶籍所在地為本溪滿族自治縣的男性公民。
(二)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身高175cm及以上,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和慢性傳染病。無其他不適宜從事協勤職業的疾病;
4、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退伍軍人 可放寬至高中;
5、30周歲以下。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 現役軍人;
2 、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 勞動教養 、少年管教 的 ;
3、 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
4、 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5、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到處罰的;
6、 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采取報名初選、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本溪縣政府信息網(http://www.bx.gov.cn/ ) 等媒體,向社會各界發布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工作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實施。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電話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2、報名地點: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政府后樓一樓103室)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或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3張一寸藍底免冠近照。 考生自報名起至錄用結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考試相關部門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報名費用每人50元。
4、咨詢電話:46821515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方法和條件,填寫內容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方式為:體能測試、面試。
體能測試共四項內容(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俯臥撐、立定跳遠),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 各單項成績滿分100分,單項成績必須達到35分以上,四項成績累計計入體能測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滿分400分,占總成績60%。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分40%。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重點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處理問題能力以及知識面、儀表氣質等方面。應聘人員須持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按招錄名額的1:2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至低錄用。 總成績相同者,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俯臥撐、立定跳遠為序優先錄用。
(四)體檢、考核、公示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選。體檢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重點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報考資格。考核合格的,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根據考生考試、體檢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 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有舉報經查屬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五)聘用
三 、用工形式和待遇
(一)用工形式
擬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聘。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聘用人員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續簽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簽勞動合同。
(二)工資等待遇
享有現有協勤人員同等待遇。
本溪滿族自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7年 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