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事業編制崗位招聘13人公告
來源:山東大學
2017-09-21 11:23:49
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事業編制崗位招聘公告
為滿足有關單位用人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管理崗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9名專業技術崗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三)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團隊精神;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要求詳見附件《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事業編制招聘崗位職責和條件一覽表》。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工作地點是山東大學青島校區(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應聘人員如系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詳見附件《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事業編制招聘崗位職責和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組織
成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本次招聘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不少于7人。
四、招聘程序
(一)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 9月20日9:00—2017年9 月29日17:00
報名網址:http://202.194.14.67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實名注冊、成功登錄后,按照《2017年山東大學管理崗位招聘系統使用說明》填報應聘信息,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崗位報名者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按照招聘條件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擇優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筆試人員名單在山東大學網站http://www.sdu.edu.cn首頁“人才招聘”-“青島校區招聘”欄目和青島校區網站http://www.qd.sdu.edu.cn公布,未能進入該環節者不再通知。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1.筆試
筆試由招聘工作小組組織進行。崗位編號1-8筆試內容包括計算機應用能力、英語水平和行政能力測試。根據工作需要,國際事務辦公室崗位招聘增加英語口語測試,計入筆試總成績。崗位編號9-12筆試內容是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2.面試
面試在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由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和崗位適應性。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5(最低不少于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將在山東大學網站http://www.sdu.edu.cn首頁“人才招聘”-“青島校區招聘”欄目和山東大學青島校區網站http://www.qd.sdu.edu.cn公布,未能進入該環節者不再通知。
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提交相關紙質材料,用于核實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未提交紙質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考察體檢
擬聘人選的確定依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將在山東大學網站http://www.sdu.edu.cn首頁“人才招聘”-“青島校區招聘”欄目和山東大學青島校區網站http://www.qd.sdu.edu.cn公布,未能進入此環節者不再通知。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招聘工作小組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的地點體檢,體檢標準執行《山東大學新聘教職工體檢標準(試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聘用
考試、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東大學網站http://www.sdu.edu.cn首頁“人才招聘”-“青島校區招聘”欄目和山東大學青島校區網站http://www.qd.sd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一)采用預聘制方式,實行人事代理。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簽訂聘用合同。
(二)聘期為三年,聘期到期嚴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聘期內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優秀的納入學校相應常規體系,其他人員不再續聘。預聘制人員待遇在預聘期間按照事業編制人員待遇執行。
(三)預聘制期間和納入學校常規體系后第一個聘期內不得變更工作崗位。
六、有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通過提供虛假報名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
(三)擬聘人員如系國內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到時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報到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聘用。
聯系電話:0532-5863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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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人事處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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