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鹽城大豐區(qū)派出所招聘輔警及巡防隊員105人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鹽城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大社會治安防控力度,維護社會治安的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經區(qū)政府批準,現(xiàn)決定面向大豐區(qū)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1.派出所輔警及巡防隊員100人(其中派出所內勤輔助崗位10人);
2.巡特警大隊夜巡隊員5人。
二、招聘條件
1. 政治素質好、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基層工作,熱心服務群眾,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服從組織安排;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色盲,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男性,具有大豐戶籍,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
2.失業(yè)下崗轉業(yè)志愿兵(士官)報名應聘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政治素質高、身體條件好的年齡、學歷可適當放寬。
3.報名應聘派出所內勤輔助崗位的還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
三、招聘程序
1.報名。報名時間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結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退伍轉業(yè)軍人需攜帶入伍、退伍、政治面貌、軍銜等級、立功獲獎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失業(yè)下崗轉業(yè)志愿兵(士官)報名時還需攜帶經大豐區(qū)民政局認定的《下崗、失業(yè)轉業(yè)志愿兵(士官)登記表》(蓋章)。
報名地點:區(qū)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匯豐公司(金豐南大街6號),聯(lián)系人:徐慧,聯(lián)系電話:0515-82039286,18994829905。
2.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100元由個人自理。
3.政審。通過體檢的人員,由戶籍地所在派出所進行資格審查,并出具書面證明。
4.聘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經考核合格的,由大豐區(qū)匯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tǒng)一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各相關鎮(zhèn)區(qū)、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參加警務輔助工作。
四、工資待遇
1.派出所輔警和巡防隊員每月工資為:基本工資(大豐最低工資標準)+工齡工資(從事輔警工作起計算,20元/年)+考核工資,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巡特警大隊夜巡隊員每月工資為:基本工資(大豐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倍)+工齡工資(從事輔警工作起計算,20元/年)+考核工資,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3.派出所內勤輔助崗位人員每月工資為:基本工資(大豐最低工資標準)+工齡工資(從事輔警工作起計算,20元/年)+考核工資,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下崗失業(yè)轉業(yè)志愿兵(士官)應聘派出所輔警及巡防隊員每月工資為:基本工資(大豐最低工資標準的1.3倍)+軍齡工資(30元/年)+工齡工資(從事輔警工作起計算,20元/年)+考核工資400元,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5.下崗失業(yè)轉業(yè)志愿兵(士官)應聘巡特警大隊夜巡隊員每月工資為:基本工資(大豐最低工資標準的1.3倍再上浮20%)+軍齡工資(30元/年)+工齡工資(從事輔警工作起計算,20元/年)+考核工資400元,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管理要求
招聘人員報名的鎮(zhèn)區(qū)如崗位員額已滿,須服從統(tǒng)籌分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人員在各鎮(zhèn)區(qū)公安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隊夜巡隊參加警務輔助工作期間,要服從指揮、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將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鹽城市大豐區(qū)匯豐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