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黃岡麻城事業單位招聘50人公告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和中共黃岡市委組織部、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嚴明事業單位進人紀律的緊急通知》(黃人社發〔2015〕5號)等文件要求,中共麻城市委組織部、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將組織部分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招考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人。具體崗位見《2017年麻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數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麻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一)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9月30日(即應為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畢業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分類參考教育部2015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2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11年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及其《新目錄有關學科與原目錄學科的對應關系表》(學位辦〔2011〕25號)(附件3)。
(三)關于學歷要求:《崗位表》中學歷一欄標明的:“本科(學士)學歷”,僅限于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碩士”,指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碩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碩士)”,指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博士”,指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五、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為麻城市人事考試院(麻城市金橋大道208號,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樓)。
2、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9日-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注:10月12日下午為2:30-5:00)。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麻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考面向社會招聘崗位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面向實習實訓大學生、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招聘崗位的考生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實習實訓大學生需提供實習實訓鑒定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學生需提供服務期滿有效證明材料。
報名時須提交《2017年麻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考生報名期間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如實填寫下載打印,除個人簽名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手寫)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填報虛假內容,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應聘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于報名時間截止后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上進行公布。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并保持通訊通暢,以便于聯系。
(三)報名繳費。
報名確認后,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每科50元。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
領取時間:2017年10月18日
領取地點:麻城市人事考試院(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一樓)
六、筆試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026-028崗位考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考查應試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部分。
《綜合應用能力》主要考查應試人員綜合運用相關知識和技能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分析判斷能力、閱讀理解能力、計劃與控制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部分。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安排:2017年10月21日上午
8:00-10:00 《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應用能力》
10:00-11: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確需要保留崗位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發布,考生可登錄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查詢。
關于本次招考有關事項的通知均將通過以上網站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七、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原則上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如招聘計劃數與入圍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確需要保留崗位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上述原因導致有效考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和經批準保留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八、成績計算
1、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50%和50%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2、《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
3、考生綜合成績計算。026-028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他崗位考生綜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4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60%)×50%+面試成績×50%;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按筆試《綜合應用能力》或《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則排名后,考生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
九、體檢、考察
按考生綜合成績根據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是否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十、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應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審定,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一并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參加面試人員綜合成績排名、體檢、考察、公示結果等報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告計劃予以招聘。對于未完成的招聘計劃和另行追加的招聘計劃,要另啟公開招聘程序,重新制定方案,重新發布公告,不得臨時增加崗位的招聘數量。
十一、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經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各單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麻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協作完成,考務工作由麻城市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秉公辦事,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查證屬實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將按規定追究責任。
本公告解釋權歸屬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咨詢電話:0713—2992658 監督電話:13508654471
附件:
1.2017年麻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數表.xls
2.2017年麻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麻城市委組織部
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 9 月 20 日
——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