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清遠市陽山縣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5人公告
陽山縣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清遠市委辦公室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復退軍人服務體系的意見〉的通知》(清委辦〔2017〕16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社會人員(詳見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工作安排;
2.熱衷復退軍人服務工作,認真負責,能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 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4.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犯罪記錄人員。
2.受到黨紀或行政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法違紀人員。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人員。
5.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不能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不列入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為每人每年3萬元(含單位負責繳交社保部分費用)。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發準考證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陽山縣連江路39號復退軍人服務中心(原武裝部),聯系電話:7801779;
4.報名程序: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報名,符合報名條件者在報名時間內,由本人持下列材料到上述地點現場報名:
(1)《陽山縣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須雙面打印(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規定的范圍和資格條件,凡發現報考者與招聘所要求的范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和面試
(一)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
1. 筆試采用競爭性選拔方式進行,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由民政局委托有關機構命題。
2.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文化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對象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人選,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內容:主要考察個人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匹配。
3.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同時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出現同等分數,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空缺時,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在成績公告時一并公布,體檢費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具體由民政局會同各鄉鎮政府進行考察。若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職位空缺則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對其考察。
七、聘用
(一)審核聘用
經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聘用名單在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未接到有效投訴的,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獲聘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員從聘任之日起,由縣民政局和各鄉鎮政府負責管理,從事婚姻登記和復退軍人等工作,不擔任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和執法權。
2.民政局負責對聘用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
3.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對于不服從管理、違反相關紀律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或辭退。
八、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三)應聘者在報名表填寫的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體檢、聘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考試成績、體檢、聘用公示結果等信息均通過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yangshanrsj.gov.cn)公布。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陽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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