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醫科大學招聘工作人員18名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醫科大學2017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8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醫科大學是集西醫、中醫、藥學等學科專業為一體的綜合性醫科大學?,F設有14個二級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業18個。建有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生物學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7個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52個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醫學教育體系。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第二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口腔醫院5所省級醫院為直屬附屬醫院,共開設病床9139張。河北省人民醫院、唐山工人醫院等14所醫院為河北醫科大學非直屬附屬醫院。此外,學校另有34所教學醫院和實習基地。建有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級重點培育學科,1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12個省級重點學科,16個國家級臨床重點???,1個河北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項目支持學科,4個河北省強勢特色學科,建有2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省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省新型智庫,1個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2個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20個省級重點實驗室、研究室、工程中心和6個省級研究所。此外,學校還承辦編輯出版8種國家級及省級學術刊物。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單位招聘方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35周歲(1981年9月20日至1999年9月20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7年河北醫科大學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8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醫科大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考生可登陸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主頁(202.206.52.200)通過河北醫科大學招聘系統報名,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受理。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0日-2017年10月11日(節假日期間不接收報名)。
(2)聯系方式: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電話:0311-86266171,電子郵箱:hebmurens@126.com。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須登陸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主頁(202.206.52.200)注冊人才招聘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資料,網上下載報名表,并隨個人簡歷、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和有關材料的掃描件一并發送到電子郵箱:hebmurens@126.com,郵件主題請用“崗位+姓名+學位”命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開考比例:此次14個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二)初試
1.資格審查。筆試當天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初始學歷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近年來的學術論文、科研業績、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2.初試方式:初試方式由招聘崗位所在二級學院決定,采取閉卷筆試+面試考核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同崗位具體考試內容于初試前通知。筆試成績滿分50分,面試成績滿分50分,初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3.初試時間:初試時間初步安排在11月中旬前,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通知。
4.初試成績由招聘崗位所在二級單位或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三)復試
1.復試人選確定。依據初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初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復試。
2.復試時間和地點:具體考核內容、復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復試方式為面試。
教師及實驗技術崗位以授課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為主;教學輔助崗位以專業水平和業務水平考核為主。成績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復試成績。復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成績在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發布。成績在復試一周內在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發布。
4.資格復審。復試當天,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對參加復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復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初始學歷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復試人選資格。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復試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復試成績相同,按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如初試總成績相同,按初試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醫科大學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網站(www.hbrsw.gov.cn)、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202.206.52.200)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通過河北人社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202.206.52.200)公布招聘過程中的面試成績、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311-86266171(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河北醫科大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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