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74人公告(第一次)
廣州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州市體育局現因工作需要,根據省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139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相關配套文件精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廣州市體育局是主管廣州市體育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負責全市的體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體育運動項目的比賽、指導全民健身等各項事宜。直屬事業單位共18個,主要負責培養高水平競技體育后配人才和體育高技能型人才,承接政府舉辦的國際、國內體育競賽活動和服務工作。指導、組織開展全市群體性體育工作,推進多元化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全民健身體育活動, 青少年業余體育訓練,運動員科學選材研究和指導科學訓練、國民體質監測和科學健身指導、反興奮劑和運動營養研究;負責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銷售中國體育彩票,為發展體育和社會公益事業籌集體育公益金。培育和管理體育市場,發展體育產業,市屬體育場館規劃建設、維修改造及開發等工作職責。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入戶準入條件;
6、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7、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廣州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規定所需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2、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附件2)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提交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確認后方可報考。
3、報考人員須具備穗人社發〔2010〕128號文的條件:本科以下學歷,年齡限35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40周歲以下;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45周歲以下;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50周歲以下。
4、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7年9月13日至9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各招聘單位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2017年廣州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地址、聯系電話》(附件3)。
(三)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攜帶《2017年廣州市體育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4)、個人簡歷(附1寸免冠彩照2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有效期內的計劃生育證明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審查合格者予以發放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憑身份證提前到招聘單位領取。
(五)報考要求:每位考生僅限報考1個單位的1個崗位,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比例大于3:1(含3:1),該崗位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考。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合成。教練員崗位以專業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占60%、面試占40%比例合成。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知識能力和公共基礎知識等;個別崗位測試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體育局門戶網站上公布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間為5天)。
(二)教練員專業技能測試:組織專家評審小組,主要測試考生崗位專業技能水平,撰寫教學方案、試教模擬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
教練員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要求招聘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者)的崗位不安排筆試,此類崗位的應聘者經審核合格后,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核。學歷學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或“碩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學位者不需參加筆試,但要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或“本科”的,博士若應聘該崗位需參加筆試。專業技術資格要求初級以上或中級以上職稱的,副高級或以上可不參加筆試,但要符合開考比例要求;專業技術資格要求初、中級職稱的,副高級或以上人員需參加筆試。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前往招聘單位辦理資格復審,同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3、面試人選根據考生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如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其他考生。如面試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4、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專業技能水平、應變能力等,采取結構化面試、工作模擬測試等形式進行。
5、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確認。
五、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規定進行。招聘單位組織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若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可以在同崗位面試考生綜合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人選。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規定,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歷鑒定等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的程序遞補人選。
七、公示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擬聘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廣州市體育局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市體育局組織人事處(020-38796200)反映。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上級人事部門批準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合同期間按所聘用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得報考。
2、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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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州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3、2017年廣州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地址、聯系電話.xls
廣州市體育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