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重慶巫山縣事業單位招聘13人公告(第二批)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9-13 11:05:52
巫山縣2017年第三季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共13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巫山縣2017年第三季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巫山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
9.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單位具體招錄職位詳見附件1。招錄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2017年3月20日發布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特別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報考專業上出現失誤,此次報名,凡報考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但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專業),需由報考人員提供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招錄單位審核同意,并由招錄單位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后,方可報名。報名結束后,不再受理。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8:30—12:00,14:00—17:00。具體地點見《一覽表》。
2.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巫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仔細閱讀報考誠信承諾內容后,確認承諾內容,并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經報考人員簽字確認后,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和其它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縣外在編人員報考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考生需按規定繳納考務費,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7年9月22日8:30-12:00,14:00-17:00在報名點確認報考單位及崗位后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開考比例
考試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擬招聘名額(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合堂方式進行。
1.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分值100分。考試大綱以2016年3月3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為準。
2.專業科目筆試內容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7年9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比例。本次公開招聘面試比例為1: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
面試若某崗位只有1人實際參加面試,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日同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方可進入體檢。
2.面試方式及分值。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關于遞補。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確認放棄的不再遞補)。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以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發〔2013〕193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巫山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有關事宜,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巫山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巫山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不按規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未滿服務期限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按每年12000元標準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執行回避相關制度,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他
考生對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相應報名單位。
更多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推薦訪問國家事業單位考試網重慶頁面(http://m.linusblanket.net/chongqi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